“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或者个人为酒水买单?”“节假日的公务活动能否饮酒?”遇到这些问题,以后不必含糊。记者调查发现,近期许多地方推出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或活动中的饮酒行为约束更细更严格,让干部养成公务活动禁酒的习惯,进而形成一种自觉。(5月31日《人民日报》)
从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之“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到地方多地推出更严更细的升级版禁酒令,都是公务禁酒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让公务人员清醒从事公务活动,实质是让公务活动回归公务本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公款吃喝基本绝迹,但“端起酒杯好办事”的错误观念仍然存在,“矿泉水里装茅台”的报道也屡见不鲜,明里不行就暗地安排,仿佛不喝酒就谈不成事,不把对方喝满意了就是接待不周。公务活动飘飘然,接人待客红光满面,真让人心寒,公务禁酒让人期待。在此等背景下,推出升级版禁酒令就应当点赞。
从内容上看,升级版禁酒令在制度约束方面更严更细,对时间场合、饮品种类等多个方面以及禁酒的具体情形均进行了限制升级,将有效避免出现钻空子的问题;在执纪追责方面明确了罚则,强化了领导责任,出了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责任,使落实执行方面更加实在;体现在为干部松了绑,能更清醒地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使公务活动更加真诚更加清爽。如此可见,升级版禁酒令可操作性强,具有让公务活动回归本位的能力。
当然,制度禁令不落实不执行,也只是“纸老虎”。更严更细的禁酒令还得“执纪更严”来保障。要落实各单位执行公务禁酒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务活动或接待监管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畅通全方位举报渠道,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只有逗硬罚则,制度才能落地落实,隐形公务吃喝才能真正无处遁形。
诚然,领导干部是各类公务活动或接待主角,就必须带头落实好公务禁酒令,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因为只要你不喝,下面的人也就不会喝,如此下去“公务活动不喝酒”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自觉习惯。
总之,人民公仆(干部)和公务活动都是姓“公”的,就要自觉做到一心为公,不让为了“酒瘾”丧了公心,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要全程清清醒醒地参与公务,专专心心地做好公务,让公务本位真正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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