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只会让群众诟病。然而,现实中,还是存在少数官员不能严以用权,充当违法乱纪者“保护伞”的情况。据近日《人民公安报》报道,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的郑州“皇家一号”娱乐会所,挖出充当“保护伞”的处级领导干部2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9人。
权为民所用,权力这把“伞”绝不能倾斜!可是,一些干部却不这样看,他们个人的利益在哪里,“伞”就向哪里倾斜,一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公器,为家人、亲戚、朋友输送利益,让国家的公共资源最终流入了少数人腰包。
需要厘清的是,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责。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不管是充当违法乱纪的“保护伞”,还是利益输送的“遮阳伞”,都是权力失范,是把权力的“伞”撑歪了。要扶正权力之“伞”,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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