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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提前退休,但绝不允许占便宜
http://www.scol.com.cn(2017-5-7 9:10:00)  光明网    编辑:侯雯雯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延迟退休尚未落地,提前退休愈演愈烈。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近日披露,当前“未老先退”问题突出,有的地区提前退休的人员占到当年退休人员的30%。针对这一问题,4月底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严格控制提前退休,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跑冒滴漏。

  我国退休制度并非没有关于提前退休的设计。例如,从事一些高危性特殊工种的人员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30年的公务员经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等等。出于照顾特殊群体的需求,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正义,这种设计完全是合理的。然而,很多提前退休人员钻了政策的空子,有人修改年龄,有人虽然在单位有名义上的工作关系,实际早已离岗,一些效益不好的国企千方百计让职工提前退休,以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

  提前退休最核心的问题是影响了养老金的合理分配。那些工作年限少、不符合规范的提前退休者和到龄退休者领着差不多的养老金,有的甚至享受着养老金“倒挂”的福利——养老金比在职时候的工资还高。这种现象赤裸裸地破坏了社会公平,还影响了一些行业的整体效率。在提前退休高发的行业,中老年在职者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坐等退休的心态加剧了行业生态的恶化。

  在延迟退休方案呼之欲出的背景下,取消提前退休制度、实施严格的统一退休标准,是很多人自然而然的想法。但是,一刀切地推翻提前退休的制度设计,对那些理应享受提前退休的特殊岗位工作者并不公平。不分岗位、不分职业、不因人而异的退休制度,有悖于人力资源配置的多元性特质,硬把无心工作的人留在岗位上,同样会造成资源浪费。

  提前退休不可怕,可怕的是提前退休者多拿了养老金,构成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消除提前退休存在的弊端,就要从养老金发放制度的设计入手。

  一个退休人员能够领到多少养老金,跟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虽说如此,但对于提前几年退休的人来说,缴费年限对实际能够领到养老金的数额影响并不大。而且,一些期待提前退休的人在岗时实际工资较低,退休以后反而能够“平均”上去,取得更高的收入。这样的退休金设计尽管照顾到了社会公平,却抑制了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

  也因为这个情况,社会上收入越高的人,对退休金越不在意。一些生活在大城市的青年普遍缺乏缴纳社保的意愿。相反,对社保最为看重的往往是收入较低、单位效益不佳的中老年人。在高收入群体眼中,缴费越多越吃亏,而对于低收入群体,则指望着早日退休分社保基金的一杯羹。

  一些发达国家在设计社保制度时,更大程度地契合市场精神,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激发投保者的积极性,让对社会贡献更大的人不吃亏。首先,很多国家并没有特定的退休年龄标准,年逾古稀仍在岗工作,不惑之年就已退休,都是很常见的状况。一般来说,工作年限对养老金的影响更大,尤其对于企业职工,由雇主和员工共同购买退休基金,工作时缴纳的钱直接影响养老金金额。

  遏制提前退休乱象,在调整退休政策时,要明确养老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福利。期待提前退休的人,很多就是把养老金发放视为一种福利,一个劲儿地等、盼、要。诚然,公平指向较高的养老金制度的确带有强烈的福利属性。但是,福利的特点是兜底,而不该是满足享受型需求。减少不合理的提前退休,不是不允许提前退休,而是不能让想要提前退休的人占了所有人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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