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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看客心态下的“社会病态”
http://www.scol.com.cn(2017-5-26 7:57: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语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段片长2分45秒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转发。视频显示,5月18日中午,两名男子发现一名赤脚、衣衫不整的女子晕倒在路边玉米地里,神智昏迷不省人事。“你怎么了?”一名穿T恤的男子上前询问,“有没有气?”摄像男子问到,T恤男子上前掐住女子人中,女子苏醒了,却一直不说话,只说了一句“水”,两名男子随后找来矿泉水给女子喝,还找来太阳伞为女子遮挡太阳。(5月25日 成都商报)

  “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应得以传承和发扬。而今,德阳干部与群众联手上演“爱心营救”,让晕倒的孕妇成功获救,本应大快人心,完美结局。然而,因其在救援中边救人边拍摄的镜头,却让涉事干部陷入了“舆论漩涡”,着实让人惊讶。

  究其公众争议的焦点,就是救人时该不该摄像,是否涉嫌侵犯隐私?其实,关于“救人反被讹”的报道早已屡见不鲜,在救与不救的“选择题”中,救人先拍照佐证的报道更不胜枚举。从避免不必要纠纷的角度,救人时拍照自证清白,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试问,缘何同样的保护措施,在此次救援行动中,就有了炒作和作秀的嫌疑?其原因无非有两点,一是涉事人员村干部的身份,二是视频传播的效应。而部分网民的看客心态,猎奇心理再加之功利的“有色眼镜”,给这场充满“正能量”的营救蒙上了“阴影”。

  而究其边救人边拍摄的原因,涉事村支部书记付兴川表示:“当时就是想保留个证据,以免做了好事还遭遇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视频转发的原因,罗琦表示“是希望有人能认识这个女子,帮忙寻找其家人前往医院照顾。”,关于是否侵权一说,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健表示,视频拍摄者罗琦拍摄视频用于取证,证明救人一事的前因后果,不存在侵权行为。一切以“救人为目的”的爱心举动,缘何沦为了看客谈论和批判的资本?说到底,还是功利心过重下的“社会病态”在折腾,着实令人忧心忡忡。

  据环卫工何贤琼所述“当天有几拨人路过,都不敢去救,估计是怕被赖到身上!”。“怕被赖”成为了救人的“前置条件”,就是目前社会最大的悲哀。试想,如果不是村干部付兴川和群众们一起施救,孕妇和胎儿的结果更是不堪设想。

  而今,德阳村干部拍视频救人,没被当事人讹却身处“舆论漩涡”,却不只是个“黑色幽默”,值得社会各界集体反思、深刻反省,究竟是阴暗的心理作崇,还是看客的心态在撑腰?崇尚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唯有收起围观心态,猎奇心理,给救人者撑腰、点赞,让救人者得到受有的尊重与赞扬,才是构建和谐社会、凝聚正能量的“不二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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