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华商报记者在鱼化寨街办小烟庄村一条村道上实测发现,这条村道长140米,东侧有23根路灯,西侧有21根,路灯间距最小的仅2.2米。昨日,华商报曝光此事后,相关部门对其强制拆除时发现,路灯底座下没有电池电线,无法使用。初步调查认为,这些路灯是村民的私自行为,该村即将启动拆迁,安装这些路灯,涉嫌套取赔偿,“没有任何审批,属于违法建筑,拆迁时肯定不会赔偿。”(5月24日《华商报》)
在三四米宽的路的两侧装路灯,这些路灯的灯头部分,是弯向路中央的,这样一来,两侧的灯头,在空中几乎可以开“碰头会”了。村道路灯这么个装法,着实让人惊诧,难怪村民戏称其“灯挤挤”,这些路灯真要使用起来,浪费是一定的。
不过,这件事,在村民眼里,看到的是浪费;但在某些“聪明人”眼里,看到的或许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知情人说,这些路灯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路灯,安装的时候政府有相应的补贴。陕西省发改委2014年文件规定,使用光伏发电的路灯,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另外,这个村即将拆迁,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就突击进行安装,“能不能用无所谓,有个数量能套取政府补贴和拆迁赔偿就行了”。
如果高密度路灯的用意在这儿,那么这些路灯,将派上两个用场,一是骗取电价补贴,二是骗取拆迁补偿。这样看,这些路灯根本就不是用来照明和美观而是用来“招财进宝”的。而与凭空骗取不同,这种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摆设,更具欺骗性。
联想起现实中诸多类似不堪的现象,这100多米的村道上“能不能用无所谓”的44根路灯,或有其镜鉴作用。
其一,照出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本身确实存在着轻易可钻的“空子”。比如违法建筑,明明是要依法自行拆除的。但因为拆违难度太大,为便于工作好做,就采取变通措施:违建也按实际面积,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样一来,就又出现了突击盖房骗补偿的怪象。在一定程度上,这无疑是对违建行为的鼓励。
其二,照出了对于财政资金监管的乏力和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补贴资金,多带惠农、惠民色彩。其使用发放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该到现场就不能在办公室坐等。如果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人员,仅凭对上报资料的审查,而不深入基层进行实地勘察,被误导几乎不可避免。
其三,照出了“内鬼”作乱。这些年,“厕所里面能生财,病死猪肉可圈钱,死人常领低保金,水利工程是财源……”这些看似天方夜谭,却是一些基层官员套取国家补贴的“奇葩”手段。国家补贴成了某些地方官员眼中的“唐僧肉”,套取手段之花样翻新,每每令人错愕。其最大特点,就是“内鬼”与“外鬼”里应外合,沆瀣一气。此类案例,举不胜举。
当然,这些路灯究竟是村民私自安装的,还是另有隐情,目前不得而知。假设不足为凭,但真相应不难查明。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彻查事件真相,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而不是媒体曝光后一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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