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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粉丝1万还拘留”:法盲网红的诡辩
http://www.scol.com.cn(2017-5-21 8:10: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印荣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人民网报道,5月16日,湖南女子黄某持D证驾驶一辆小车被警察查获。黄某称自己是某网站游戏主播,还表示:“我这么红的主播,粉丝一万多,你们还要拘留我?掉粉怎么办?”最终,因准驾不符和车辆未年检,黄某被处记15分,罚款1200元,15日以内拘留。

  近来,网红“犯事”的新闻时有发生。几天前,一家直播平台的女主播刘某因迟到导致误机,随后机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工作人员报警后,女主播一直向粉丝“直播”自己未动手打人,并哭诉被工作人员“欺负”,当时共有17万观众观看了直播。警察查看监控证实是女主播脚踹工作人员,并用包打人。女主播因此被依法拘留5日。

  这是一个盛产网红的时代,而且网红还呈现了低龄化趋势,这都没有问题,张爱玲就曾说过,“出名要趁早”。一个人因为成为网红,而为其带来丰厚的“网红经济”,只要来路是合法的,也没有问题。

  但是,万事有方圆,网红也有规矩。一个人如果在网上越是走红,就越是背离道德、法律,那就红得有些邪乎,当然也是危险的。

  这些年,因违法犯罪而“倒掉”的网红、网络大V不在少数。比如,曾经红得发紫的“秦火火”(秦志晖)、周禄宝、傅学胜、薛蛮子、刘虎、王功权,等等。他们或恶意编造谣言,或解构英雄,或聚众淫乱,或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无一不是在犯罪的道路上栽得头破血流。

  只可惜,“倒掉”的网红“前辈”,印鉴不远,教训深刻,但“后生”网红,却不长记性。湖南女子黄某持D证驾驶违法驾车被查后,还恬不知耻,诡辩:“我这么红的主播,粉丝一万多,你们还要拘留我?掉粉怎么办?”这无异于法盲的臆语。人们要问这位网红,难道你是外星人、是法外之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网红作为公众人物,万粉拥趸,更应带头遵纪守法。违法犯罪,必须接受惩罚,任何社会成员,都没有法外特权。误机打人的女主播刘某、违法驾车的女主播黄某,受到拘留等处罚,咎由自取。

  网红可以尽情地红,但唯独不能红得忘乎所以,倒退到置法律为无物的蛮荒时代。一个自我放任,游走于“野生”地带的网红,担心的不该是“掉粉”,而是“倒掉”。道理再简单不过:网络时代,网红必须套上道德与法律拧成的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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