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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可怕的是被遗忘
http://www.scol.com.cn(2017-5-20 7:59: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史俊逸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8日上午,山东菏泽市东明县陆圈镇蓝天幼儿园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时,将该镇张焕村一名4岁女童遗忘车内,17时发现后立即送往市立医院,经检验死亡。(5月19日,澎湃网)

  近年来,因孩子被锁校车、被锁私家车而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有媒体统计,仅2006年至2017年,我国就有20多名儿童被忘在车内导致死亡。

  面对如此冰冷的数据,令人痛心,也让人感叹:生命,最可怕的是被遗忘。

  我们无法想象,当孩子被锁在车内,喊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无人问津的时候,他们内心的绝望和奔溃。我们更不忍想象,他们在挣扎中窒息,在生命最后一刻那无力的哀叹,又是何等的无助和悲伤。他们怀着对校园的不舍、对父母的留恋、对未来的憧憬,过早夭折,只留下印在照片中的微笑,向世人证明:我曾经来过。

  原本只是一次正常的上学,只是因为司机或者老师的遗忘,就让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试问每名司机、每名老师,如果乘车的学生都是你们的子女,你们还会遗忘吗?他们只是孩子,凭什么要用生命来背负成年人的过错?在笔者看来,遗忘孩子的司机和老师都是刽子手,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世人的谴责。

  或许有人会说,其实司机和老师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悲剧,他们也是无心之失,我们都应学会原谅。但是,天灾不可避免,难道人祸还要落井下石?

  如果悲剧只是第一起,我们或许可以选择原谅;发生第二起,我们还可以试着去原谅;可是当悲剧发生第三起、第四起,乃至第二十起,还有人会选择原谅吗?我们常讲,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不能从别人的教训中看到自己问题的人,不能从别人的事故中总结敲醒自己的人,凭什么要我们原谅。

  每次总结类似案件的经验教训时,大家基本上都要提到三点:一是司机和老师责任意识的淡化;二是安全教育的缺失;三是个别人对生命的冷漠。对此,大家也常提各种意见建议,比如,要如何强化社会责任,要如何严格制度管理,要如何抓好安全教育,要如何严格法律约束等等。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个?为何仍有悲剧的发生?

  曾经听过一句话,中国从来不缺规章制度,缺的只是严格遵守的人。如果每名校车司机、学校老师都能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清点人数、规范交接程序,相信遗忘孩子的事件将会就此打住。也真诚的希望类似的问题和事件不再发生,让每名孩子的生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珍惜,让他们能在自由快乐的环境中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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