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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怼西湖游泳男子是维护文明的标配
http://www.scol.com.cn(2017-5-17 7:53: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1日凌晨5时,天蒙蒙亮,此时西湖格外静美。突然,苏堤的压堤桥南面白衣大爷和一位蓝衣男子的对话打破了这份宁静,也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原来这位男子想在西湖游泳,路过的大爷看见立刻义正辞严地劝阻他。

  “西湖要建设好!服务好!管理好!西湖管理是严格的,我们都是群众!你要听听大家的意见,你要去游泳的做法是不对的!。”(5月16日《中国日报》)

  大爷怒怼西湖游泳男子,一声“西湖不是你一人的”让人深感大爷的凛然正气,面对不文明行为,就该像这位杭州大爷一样,敢于怒怼,如果每一位市民都能如此维护城市的文明,还有多少不文明行为敢堂而皇之地出现?

  西湖禁止游泳,这一点游泳者是清楚手。因为《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西湖内擅自游泳”。水域管理处在“苏堤春晓”碑处放置了宣传板,告知大家在西湖游泳的危险性。的确,在西湖游泳很危险。西湖平均水深约达2.5米。一旦不谙水性的人低估了水深,贸然下水,十分危险。另外,西湖是自然水体,水温不像游泳场馆这样恒定,而且由于西湖的水源主要依靠引水,而引水的水温偏低,会相对增加对心血管系统的负荷,也容易发生抽筋等突发状况。在西湖里游泳,对航行船只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毫无疑问,是不应该在西湖中游泳的。可尽管西湖禁止游泳,尽管在西湖游泳很危险,但偏有一些人不听劝阻,就是喜欢在西湖里游泳,工作人员似乎也很无奈,就是因为管理乏力,才会导致西湖游泳屡禁不止。

  在西湖里游泳,不仅危险,而且还对西湖的水质造成破坏,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严管,应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当然,也不能少了像杭州大爷一样敢于怒斥不文明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充满正气的“管闲事者”,5月1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称,在上海地铁4号线上,一名戴眼镜男子在车厢内随地吐痰,车厢内一位上海阿姨看到后对其进行劝阻教育,“如果我做老板,我第一个就不要你这样的员工。你到什么地方就要适应什么地方的环境。”正当上海阿姨指责其不应随地吐痰时,该男子转过头又往地上吐了口痰,上海阿姨见状,从包内掏出纸巾说,“我给你纸巾好吗?太过分了,这不是你家!”对于这位男子的行为自然有相关规定去惩罚他,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违者由轨道交通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面对随地吐痰行为,上海阿姨的“教育”同样是很重要的。

  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以往我们往往是在事后在网上怒怼,如果当时能够指责其行为,效果会更不一样。如果我们对不文明行为都能同仇敌忾,不文明行为会消退得更快。大爷怒怼西湖游泳男子体现的是“市民责任”,怒怼西湖游泳男子该成为公民维护文明的标配。如此,我们会变得更加文明。(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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