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网报道,员工的父亲去世需要办丧事,企业竟然索取“证明”。近日,安徽滁州全椒县十字派出所民警就依据规定拒开这样一份“证明”。原来,谢女士夫妻在外地打工,公司为防止员工“骗假”,规定员工若有亲属过世,必须由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按事假扣工资。
不难想象,谢女士夫妻当得知父亲去世的噩耗时,一定是如晴天霹雳,悲伤至极,请假奔丧,送父亲最后一程,是人之常情。这个时候,如果不是人性泯灭,任何一个单位,都会准假,并表示应有的吊唁之意。这家公司竟索要“证明”,犹如六月的雪,无不令人寒心至极。
在一些企业,骗假的事,或许在所难免,现实中也确实有企业员工拿过世多年的亲人作为请假理由的骗假现象。为防骗假,公司设置必要的请假制度,没有问题。而出于对员工必要的关心,公司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也该有所了解。真要这样“关心到家”了,所谓以亲人去世骗假的事也不大会发生。
具体到谢女士,即使她和丈夫有可能骗假,公司也完全可以先批假,后核实,再决定是否扣发工资也不迟。
不分青红皂白,员工亲人去世请假奔丧,也要“证明”,只能说明这家公司人性遗失了,需要通过唤醒良心,重新找回。
不是说要建设企业文化吗?在一个极不合适的时间,要求员工开具极不合适的证明,这家公司真的感觉合适吗?你又拿什么温暖人心,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何以让员工对你产生归宿感?还有何颜面谈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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