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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的举报渠道有没有被污染?
http://www.scol.com.cn(2017-5-8 8:24: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3日,两名环保志愿者在山东济宁市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调查时遭多人殴打,随即引起舆论关注。环保志愿者的调查源于一名当地居民的举报,这名举报者从4月开始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水塘疑似遭污染,在志愿者介入前,他曾接到自称“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也收到过署名杨柳镇人民政府寄来的“反馈材料”。记者调查发现,不管是请举报者“见面聊聊”的电话,还是表示“反馈材料”,都不是出于当地政府。(5月7日 《北京青年报》)

  企业涉嫌向池塘违规排污,居民愤而举报。然而,当他向环保部门的网站递交了举报材料后,等来的不是环保部门的调查,而是“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电话。在电话和短信回复中,“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邀请举报者“见面聊聊”。

  如果不是傻子,我们就能猜出对方“见面聊聊”的意图——要么威胁举报人;要么贿赂举报人。显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与监督环境污染的初衷背道而驰,不是我们所乐于见到的结果。乃至后来“绿发会”两名环保志愿者介入调查被打伤,公众聚集此事件,记者深入调查,才发现其中部分的端倪:神秘的电话来自于被举报企业的领导;而向举报人邮寄“反馈材料”的,也不是镇政府人员,而是头殴打环保志愿者的人。

  殴打志愿者的三名人员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处罚,涉事企业的排放也将纳入到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测和严格监管中,一切看似都可以有个圆满的结局。可是,我们不应放弃对另一个细节的追问:众所周知,举报是非常隐私的事,它关乎到举报者的人身安全。涉事企业为何先于环保部门跟举报者接触?这是否意味着环保部门涉事企业构成了利益同盟,相关的举报渠道已经被污染?

  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也需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毕竟,环保工作关系到民众的根本利益。再者,有了基层民众的举报信息,环保部门才能顺藤摸瓜,查处违规排放的企业。因此,拓宽举报渠道,方便民众举报,显得尤为关键。然而,举报渠道不能仅仅是丰富和畅通,还应当确保不被污染,否则,老百姓谁还相信举报是安全的呢?从涉事企业率先行动来看,他们一定是获得了举报信息,准备事先报复举报者。

  由上可知,严惩打人凶手,严查涉事企业,这些做完后还不应收工,查一查举报信息是如何泄密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要不然,如何彻底给举报者一个交代?如何让公众相信举报是安全的?如何证明环保部门的公信力?事实上,揪出环保部门的内鬼,比严惩打人凶手和排污企业更有意义,不能确保举报渠道的畅通和洁净,没有基层民众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必然走得吃力,甚至举步维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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