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南昌市委以嘉奖通报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公布了一批考核等次优秀的干部名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6名县级干部因考核“不过关”,被组织调整了工作岗位。南昌市委的这一褒一贬,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南昌市直机关一位知情的干部称:“6名干部中有5名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市委这次‘亮剑’对干部触动很大。”(5月24日澎湃新闻)
据介绍,此举之所以对干部触动大,是因为这次被调整的干部,不像以往有违法违纪的“硬伤”,而是工作平庸、不敢于担当、不适应岗位。是一次动了真格的“庸者下”,它所产生的冲击波,可能会超出南昌,波及更大范围的干部。这是因为,南昌所坚持的“干好干坏不一样”、“能者上,庸者下”,是一个基本的用人导向,适用于各地。
不过,让“庸者下”,要的是敢于动真碰硬的勇气和胆量。这回南昌对考核“不过关”的干部进行职务调整,在“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现时背景下,体现了一种难能可贵的担当,也更具震慑和警醒作用,值得各地学习。
其实,在“庸才下”的问题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早已有明确规定。2015年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8条,明确了对干部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必须及时予以调整的10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不能有效履职、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情形。
与全国很多地方一样,南昌此举“前所未有”的原因不难理解,在用人问题上,“能者上,庸者下”的共识早已形成,但不讳地说,在实际执行上,是“上”易,“下”难,甚至仍有“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因为“下”一个干部,意味着伤及其相应的位子、面子、票子(工资等待遇)。与提拔干部的成人之美相比,这种得罪人的事,也存在着“不愿为”和“不敢为”的问题。
这是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另一面。也应该引起重视。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承担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管等职责的相关部门,不愿、不敢对考核不过关的干部动真格,比某些干部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不及时调整“庸者”的组织和领导行为,也是一种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也应该问责。
习近平曾强调指出,“一切何必当真的观念,一切干一下得了的想法,一切得过且过的心态,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大害而无一利的,都是万万要不得的!”一个干部尸位素餐,不仅是对其个人生命的浪费,更是对党和人民的利益的“大害”,当除之务尽。
敢不敢让“庸者下”,对用人者而言,也是一种考验。
南昌这一次对考核“不过关”的干部,下决心进行调整,是“前所未有”,也应是一个良好的头。期待南昌之后,有更多地方也动起真格来——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和国家法规,对于符合“必须及时予以调整”情形的干部,依法依规,有一个调整一个。对于该调整不调整等用人问题上的“不作为”,也要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倒逼“庸者下”成为常态,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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