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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入罪”别放过个人商业信息泄露
http://www.scol.com.cn(2017-5-10 8:05: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指出,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之一的,即可入罪,最高判3年。 (5月9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仍处于高发态势,各项信息泄露、犯罪是主因。在《刑罚》中,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情节严重”可判处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那么,什么样的情节算是“严重”呢?“两高”给了具体的解释,其中,公民信息交易中获益5000元,就是其中的一条标准。

  每当遇到电信诈骗,以及由此诱发的惨剧,我们都会对公民信息泄露咬牙切齿。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需要法律护航,有了“情节严重”的详细解释,各地法院在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量刑上有了具体的标尺。同时,这也会给那些销售、购买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以震慑。

  不法分子用公民信息搞电信诈骗,让民众的钱财受到损失,甚至心灵遭受毁灭性打击。从这一点看,降低刑罚门槛,严惩公民信息交易中的不法分子,这是理所应当的。电信诈骗和绑架罪的危险性极大,这毫无疑问,不过,我想提醒的是:那些商业信息泄露,虽然危害性不大,但也同样应受到严惩。比如说,你的孩子刚刚满月,就有人打电话推销奶粉;你刚买了车,就有保险公司的人打电话向你推销车险;你的房子刚刚交接钥匙,就有电话咨询你是否需要装修。

  那么,很明显,以上这些情形,就是商家把你的商业“过户”给了下游的服务商家。如果单纯地从危害性上衡量,这些公民信息泄露的危害性不大,甚至有人心存感激,省却了自己寻找下游服务的劳累。然而,当你被此类“服务”电话骚扰得不厌其烦时,你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泄露的苦恼。自己的电话、住址、商业交易等信息,也属于法律保护的隐私,商家有何权力出售给下游的服务商家?更何况,公民信息、隐私被转租,并非全是善意的推销服务,恐怕有时候也会存在着可怕的风险。

  “5000元入罪”为基层法院明晰了刑罚界限,给那些想通过购买公民信息试行犯罪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但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了商业性质的公民信息泄露、转租。现实中,它们的危险性虽然不大,但这样的信息泄露非常普遍,把此类信息当做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起来,这很有必要。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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