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我们的低保钱为何不到别的乡的一半?”“申请低保按名额要钱,一个名额200元。”困难群众怨声载道。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纪委日前给予水堡乡赵垓村低保金案6名涉案人员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政府出于对贫困群众的关心,让一些贫困户申请补助款,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全网、保障基本生存权的制度措施,低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实现居民享受底线上的国民待遇公平,有助于缩小贫困差距,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说到底,这些补助款实际上就是政府给贫困户的“救命钱”。按理,各级干部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及时让贫困群众申请到这些补贴,改善生活,发展生产,尽快走出生活困境。然而,水堡乡6名乡村干部却在审批过程中,向每个名额收取200元的好处费,不然,连申报的机会都没有。这种行为严重违返了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是利用职权剥夺民众的利益,是权力自肥,是对人民的犯罪。
出现这样的问题,说明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农村,一些补助款等管理和发放还存在不少漏洞。补助资金谁能申报,谁不能申报,如何发放决定权都掌握在一些基层干部手上,导致他们有机会利用手中低保补助指标的建议权、上报权、分配权,以此来威逼低保户向他们送礼、请吃,甚至直接向低保户索要回扣。这样不仅伤了民众的心,搞乱了国家的政策,更使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
低保补助本无罪,关键是该拿到补助有没有拿到,不该拿的有没有拿,发放的资金有没有打折?补助的申请和发放,不应该由乡村干部说了算,而是由广大村民说了算。乡村可以把申请条件等公开张贴,由村民根据条件进行自由申报,再由村民代表会议等讨论推荐,由乡村张榜公示,这样才能不会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村子里谁家最贫困,符合不符合申报条件,村里人最清楚,村干部虚报冒领,或者偏向某人,村民一看便知。只有把镇村干部各项权力牢牢关进“笼子”,才能让这种给乡村干部送钱才能有机会申报低保的情况不再发生。
无规矩不成方圆。出现村民申报补助需向乡村干部送钱的情况还与有关部门监督不严有关,如果我们的有关职能部门经常到农村、农民中间走一走,跟一些村民聊聊,就可以掌握到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那么,这种“低保村民给钱才有名额”的事情也许不会发生了。乡村干部也就不再成为吃低保金这个唐僧肉的妖精。(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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