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四川泸州市泸县太伏中学一名14岁初二男生坠楼死亡一案尘埃落定。4月7日下午,四川省公安厅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称,经过法医鉴定,死者符合高坠特征,排除他杀。此外,此前网传受“官二代”欺凌,以及被收取保护费等消息,经鉴定均为谣言。
今天,我想问问此前那些根据网传信口开河、妄加评论的“评论者”,看了四川官方通报的调查结果,对自己先前的“评论”有无愧疚之心?
我们的社会需要舆论监督。但我们必须明白,舆论监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工作的改进,维护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的评论者在评论中必须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不情绪化,不说过头的话。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一些不负责任的评论堂而皇之地见诸网络或纸媒,不啻误导了公众,也干扰了政府依法行政,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去年8月3日,有评论者发表评论,旗帜鲜明地质疑成都市工商局对发布黄色低俗广告的涉事企业约谈调查,武断地认为成都市工商局的做法是一种“斩立决”姿态,是对涉事企业的“率先发难”。请看作者是怎么写的——
“究竟违不违规一切由我工商部门说了算,任凭你如何狡辩也不为所动。那么,这则广告真的就低俗不堪吗?恕我直言,就算咱喝了一点墨水,也没有看出低俗在何处?”
这段文字措词不当就不提了,字里行间透出的无知与傲慢,谁都看得出来。
开发商的广告违法没有,不由工商部门依法认定,难道是由开发商自个儿说了算?作为时评人,你把“成都今日安环”解读成“安全与环保”,与当年“六个一起上,包你满意”, 被开发商辩解为“楼盘六证齐全”有什么两样?如果,你确实没能看出“成都今日安环”的黄色低俗,我想,要么是你墨水喝的还真不够多,要么是你屁股坐歪了!
按说,针对泸州市泸县太伏中学一名男生坠楼死亡事件,评论者理应克制情绪,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可我们看到,少数评论者误把谣言当事实,妄加评论,在社会舆论中搅浑水,其负面影响不可等闲视之。
良心、道德、责任是时评人的基本素养,批判假恶丑,宣扬真善美,引导社会舆论,是时评人的使命。你的言论不仅要对事实真相负责,还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因此,评人议事,要做到有据、有理、客观、公正。任何情绪化的言辞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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