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放大招,36项举措打击老赖。(3月31日成都商报)
由成都市发改委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9个市级部门联合签发的《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的限制措施,将全面限制老赖的生产、经营活动,压缩其生活、生存空间,使其处于“一处失信,处处被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境地,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老赖恶行的核心,是赖钱不还,或者还少赖多,死皮赖脸,占人合法财产。
眼下的治赖所以收效甚微,是因为它是限制法,而不是追缴法。限制虽有效,但老赖的非法既得,没有如数吐出来。
刚性治赖,只有以法律手段强行如数支付债权人的钱财。刚性手段在于,冻结帐户、暂停经营,处置不动产,或者责令限期、分期偿还。因为,绝大多数老赖并非没有偿还能力,而是有钱不还,转移财产赖帐。对他们的容忍,就是对债权人的残忍,就会形成“一赖就灵”的恶性示范。
老赖屡赖屡胜,法律执行率赿来越低,等于纵容老赖、蚕食社会诚信。失信的人得胜,诚信的人吃亏,社会诚信大厦终会倒塌。市场经济下的社会诚信度,直接维系着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对恶性老赖的“限”,只是治赖之标;而让其财产依法“吐”出来,让诚信的人不吃“眼前亏”,才是治赖之本。
老赖不灵了,吃亏了,倒闭了,诚信的人扬眉吐气了,吃香了,事业兴旺发达了,老赖才会悬崖勒马,才会收手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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