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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罚息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http://www.scol.com.cn(2017-4-6 8:08: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6年3月,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用建行龙卡信用卡消费一万八千余元,但有69元未还清,然而10天之后,竟然产生了300余元的利息。经过了解,李晓东才知道,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以未清还部分的金额来计算。近日,李晓东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据记者了解,该案已于3月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4月5日 《法治周末》)

  少还1分也要收取“全额罚息”的规定,国内一些银行因为坚持这个规定而广遭诟病。信用卡罚息旨在防范恶意透支,似乎有其合理性,但是,无心之错不应成为被罚息的对象。央视主持人因为300余元的惩罚性利息,将建行告上法庭,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勇敢地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说“不”。

  欠钱生息,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计算利息时为何要连消费者已经还过的钱也算上,这不是明摆着向消费者揩油吗?其实,消费者早就把这样的全额罚息斥为“霸王条款、强盗逻辑”。业内人士也对全额罚息提出了异议,认为这对消费者不公平,是强制性的条款。银行也自知理亏,2009年2月,工商银行宣布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随后,又有几家银行出台了相应的措施。然而,还有一些银行坚持采用全额罚息的方式,令消费者心寒。

  当然,也有认可全额罚息的。对于一个“罚”字,银行的娘家人——银行业协会给出了不同的解释:这不是全额罚息,是全额计息。之所以这样,是消费者违约在先,这也符合国际惯例。笔者并不赞同这样的观点。首先,各国信用卡立法或者行业惯例普遍都朝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向发展,我们也应该尊重持卡人的消费习惯及制度,选择符合实际,且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计息方式。再者,银行这样的规定太强势,明显不利于消费者,且银行没有做到明确的提醒告知。发行银行卡的目的是刺激消费,而全额罚息则明显违背了这个初衷。

  事实上,建设银行也在对“全额罚息”做过改动,他们对10元以下的欠款采取“容差还款”的原则,不再扣取利息,而是直接算进下一次的还款账内。这当然是一种进步。然而,建行为何不能彻底改革“全额罚息”呢?全额罚息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呢?它强势存在,暴露了银行管理的混乱和失范。既然公众和业内人士都对全额罚息持否定态度,银监会就该全面叫停,不能无视消费者的利益,任凭部分银行胡作非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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