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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遛狗时间且狗不能乱叫妥吗?
http://www.scol.com.cn(2017-4-23 8:17: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该局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区业主自治活动导则(草案)》《南京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以下简称“规约”)《南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并全文公布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南京拟出台的住宅小区管理中事关养宠物的规约引起热议。规约列出了物业管理区域内15种禁止行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大型犬类;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也要遵守相关约定,比如应办理合法手续,并及时到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什么时间段内不允许动物搭乘载人电梯,不允许遛狗等,以及不得在晚间几点后放任动物持续鸣叫等,都需要业主来共同约定。”而其中,就是何时遛狗,何时不能放任乱叫这两条争议最大。有人认为,何时遛狗属于个人自由;狗何时叫,主人也无法控制。

  其实,对于城市养狗的各种规定并不稀奇,但南京的这个规定独树一帜,拟把一些规约细化到小区,尤其是养宠物这类较为敏感的事。从现有信息来看,这些规约并不显得过分,比较符合实际,最大化地实行了“民主”,因为“都需要业主来共同约定”。小区是人们生活的地方,区域也属于共有,既然是“人”的生活区,那么动物的权利就该让位于人。何时遛狗就该达成一致意见。至于晚上无法控制狗叫就更不值得一驳,只要主人不去逗狗或与狗之类的宠物交流,狗就不会在晚上持续乱叫,除非狗有异常,但那不是常态。

  近些年,养宠物尤其是养狗,已成为不少居民的时尚,“爱狗如亲人”似已蔚然成风,这是人之权利,别人不能干涉。然而,养狗需要文明,否则,就必须受到约束甚至惩罚。即便是南京这个规约中有一些对养宠物的限制,但这也是出于对那些不养宠物甚至讨厌宠物的小区居民的诉求。如果大家的文明程度能够达到自律,适当的时候就可以废除这些规约。而在人们的文明自律程度还达不到自律的当下,就该以他律形式加以约束。

  当前,因为“狗患”导致的悲剧频发,那些人见人怕的犬只泛滥,给城市秩序和市民的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因养狗在早午晚全天候扰民,甚至因遛狗不牵绳造成的恶狗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层出不穷,引起的纠纷众多,官司不断。如果养狗不按规定,就有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狗德”实为“人德”,如果人没有道德,养出的狗也难有规范可言,就会随意扰人、伤人、害人。在大的范围内必须按照城市养犬规定,在小的范围内养犬,也要按照小区的规约自觉养犬,在事关何时出来遛狗,何时不让犬只任意乱叫上负起责任来。

  小区是当今城市居民的主要聚集地,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才能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和谐、更文明。规定何时遛狗、何时不让狗任意乱叫,看似限制了一部分人的自由,却也保证了更多人的安静权、休息权,使生活更惬意、更舒适。那么,少部分人为何排斥这种限制?说穿了还是太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了他人的感受。殊不知,个人自由应该建立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否则,换来的只能是自私自利的自我快乐,而牺牲的却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可见,南京的这个小区养宠物规约,并无什么不妥。要让社会变得更文明,人人都该承担起责任来。养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也是检验文明厚度的一把标尺。作为公民,就必须遵章守法,如此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模式朝着更现代、更文明的层次迈进。一个懂得社会责任,并以自己的责任担当行事的人,才能受到推崇和尊敬。(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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