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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利被改判无罪,谁该“背书”?
http://www.scol.com.cn(2017-4-10 8:05: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戴若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郭利敲诈勒索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再审改判郭利无罪,并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当年,因与奶粉企业雅士利公司交涉赔偿问题,被雅士利公司认为是敲诈勒索而报案,郭利被抓获。广东高院再审认为,郭利选择通过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的方式维权,其行为性质并未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当年法院判定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的证据不足。

  又是一起错案,国家又得为这起错案买单。郭利无罪入狱5年,为此,哪些人该“背书”呢?

  首先,涉事检察院该背书。当年,检察院以涉嫌什么罪对郭利立的案?在侦查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发现郭利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证据不足?而今,广东高院再审认为,郭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评判,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为此,相关检察院应当出面说个“子曰”,总不能说“雅士利公司认为郭利敲诈勒索就是敲诈勒索”,不调查、不核实、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案子给立了吧?

  其次,潮安县人民法院该背书。2010年1月,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而今,广东高院再审认为,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为此,潮安县人民法院应当出面说个“子曰”,总不能说“雅士利公司认为郭利敲诈勒索就是敲诈勒索”,不调查、不核实、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人家给判了吧?

  第三,潮州中院该背书。当年,潮州中院二审及再审均维持潮安县人民法院对郭利的判决。而今,广东高院再审认为,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为此,潮州中院应当出面说个“子曰”,总不能说“潮安县人民法院判定郭利犯了敲诈勒索罪,郭利就犯了敲诈勒索罪”,不调查、不核实、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维持原判吧?

  糊涂僧断糊涂案,国人屡见不鲜。我们还记得,2011年1月30日,坐牢8年的谭照华被湖南省高院再审判决无罪释放。为全国瞩目的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谭照华,率先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找市场要饭吃”,却被湖南省高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我们还记得,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坐牢23年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是的,郭利、陈满、谭照华被改判无罪,是党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我国司法的进步,是公平正义的回归。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执法者在司法实践中,务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努力让“郭利们”的错案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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