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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吃区违规吃货就该为此买单
http://www.scol.com.cn(2017-3-31 8:00: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基于本地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城市轨道交通的范围界定为“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自2016年《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起,有关车厢内能不能吃东西的问题便一直受到争议。此次获得表决通过的《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地铁车厢禁吃东西禁躺卧,违者最高罚200元。(3月30日《华西都市报》)

  其实,成都仅是全国实施轨道交通“禁食令”中的一座城市而已。早在数年前,包括西安、南京、北京、苏州、郑州等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类似条例,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内吃东西。而且,这些城市也像成都一样,出台的条例都经过充分论证,且在人大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例如,成都的这个《条例》就是3月29日经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明确规定地铁车厢内禁止饮食。既然是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是刚性的,如果有人违反,就必须对违反者按规定加以处罚。而北京出台的规定更严,吃货们如违反规定吃东西,将面临最高500元罚款。

  虽然各地在出台“条例”前都经过了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但还是引起了一些争议。反对者认为,为什么要罚款,吃个饭都不让吗?原本也不想在地铁上吃饭,可每天早晨匆匆起床去上班,只能在路边买点儿早餐,又着急赶地铁。如果不在地铁里吃,等到单位东西都凉了,没法儿吃了,在地铁里吃饭纯属无奈之举。还有人认为,罚款不近人情,如果有带小孩的,孩子饿了哭闹,不让吃东西怎么办?甚至有人提出,与其罚款,不如腾出个吃饭的空地儿,如在地铁里提供一定空间来让人们更从容地享受早餐……

  而上面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地铁族们的确辛苦,但为了公众利益,就应该早点起床,再勤奋一点,否则,就是在用他人的不适为自己的安逸买单。小孩子饿了也不是理由,因为在乘坐地铁前,就该把孩子喂饱,况且,乘坐地铁的时间一般都不会太长,坚持一下完全可以做到。至于在地铁上开辟一个空间,让需要吃饭的人安静地吃,这简直是痴人说梦。试想,哪里的地铁基本上都比较拥挤,空间本来就不够用,还要腾出一块儿地方专门让吃货们吃饭,这既不现实,更显得太自私了。《条例》要求“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其实就已经很人性化了。至于其他群体,就该自己克服不便,更加自律一点。

  实际上,在地铁等轨道交通内随便吃喝,是一种很不文明的习惯,既影响他人的感受,也给城市形象抹黑。地铁等轨道交通空间相对狭小,且人多嘈杂拥挤,如果大家可以随便吃,就会导致各种味道四溢,给公共空间造成影响。世界上实行地铁禁食令的,就有新加坡、比利时、美国、我国台湾和香港等很多国家或地区。例如,按照香港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铁付费区内饮食,包括月台和车厢等处,违者者被处以定额罚款港币2000元(约合人民币1570元)。新加坡地铁上的禁食规定更严,严禁吃喝,就连矿泉水、瓶装饮料、含在嘴里的糖、花生也不例外。

  在北青社区报记者的一次随机调查中,多数人支持在地铁区域内吃东西罚款,这证明民众在对地铁吃东西的坏习惯表达着不满。因此,个人的方便一定要建立在不影响他人感受的基础上才能成立。文明习惯是逐渐养成的,现在不习惯,以后就会习惯。想要做更文明之人,如果自律不起作用,就该采用“他律”强制。有规定就必须遵守,且这规定还有法律效力。吃货就必须为自己在地铁禁吃区的违规行为买单,这也是在为个人素质买单。(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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