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网购抽查商品超三成不合格如何破?
http://www.scol.com.cn(2017-3-16 8:04: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记者会,就质量提升相关问题答问。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透露,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6890多批次电商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122批,不合格率超30%。分析认为,目前针对网购产品的质量问题,第三方平台担责依旧较轻,且常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对此,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标准建设,并明确网购各方尤其是平台的责任划分,是当务之急。(3月15日《北京商报》)

  网购抽查商品超三成不合格,这个结果虽然让人心惊却并不奇怪。2016年10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对淘宝、天猫、易迅和京东商城等一系列网上购物平台产品抽检的结果。抽检总共提供有效送检样品497批次,检测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时隔五个月之后,公布的不合格率仍然超三成,看起来,网购商品不合率很难降下来,可与之相对的是,线下商品的抽检不合格率仅为8.4%,线上线下质量水平存在如此大的差距。这需要深思。

  网购商品质量不高,固然有其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只凭图只凭一些评价,很难判断商品好坏;另一方面是网购商品价格便宜,需要降低成本。但不管如何,均不是商品不合格的理由。探究网购商品不合格率高背后的真正原因则在于监管出了问题。首先,是标准滞后。至今尚未有一个统筹的国家标准出现。因此,要尽快完善网购商品的相关标准,标准的制定要跟上网购行业发展的速度;其次,监管不给力。这既有监管部门的问题,也有网络平台的缘故。诚然,由于入驻商家和商品数量庞大,平台难以通过人工对商品实施审核,同时,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违法行为是否为明知和应知难以判断,这固然是客观原因,但主观原因同样也存在,为了利益而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另外,质量抽检只是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途径之一,却不是唯一的路径,这需要监管部门不断探索,即便是抽检也应该常态化制度化;再次,执法力度不够。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可如此执行的却不多。“罚得倾家荡产”往往成为一句空话。

  这边电商产品不合格率居高不下,那边却是消费者在网购到残次商品后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个矛盾极需要解决。欣喜的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针对网络购买商品的质量问题,网络交易平台应与商家共同担责。这表示,平台已经推脱不了责任。

  网购对于服务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如何让网购商品不合格率降下来,道理也简单,即重罚、严管。不过,这话说起容易,做起来却有点困难。提高网购商品合格率,恐怕仍然是任重而道远。(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