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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打野直播”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http://www.scol.com.cn(2017-3-13 8:00: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竹鼠“互斗”、上山“收夹”、野鸟残骸……每天早上7时到深夜12时,“打野主播”们边深入田野、山林捕捉野生动物,边直播猎捕过程。类似视频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3月12日《新京报》)

  直播又惹事了,这回是“打野直播”,不过,“打野直播”并非新生事物,早在去年7月,就在网上见到此类视频。“野猪、獾、果子狸、蛇、野鸟(斑鸠、乌鸫、虎斑地鸫、夜鹭等),甚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也涉及其中”。“打野直播”不只是一个平台在直播,在虎牙、斗鱼、熊猫等直播平台上均能看到相关直播。“打野直播”涉嫌违法,自然要禁止,问题是,直播的问题难道只是“打野直播”?而冶“打野直播”之类的“直播问题”,也别总是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泥潭,如此是治不好“直播问题”的。

  “打野直播”主播所使用的捕猎道具中,猎夹、电子诱捕器等被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令禁止。而网友曾多次向相关平台举报“打野直播”情况,但平台未给出有效反馈,直播也从未受到影响。另据了解,此类直播偶尔会被平台中断,但并不影响主播的活跃。比如“翠花酒菜”就多次在微博上告知粉丝直播被投诉,然而第二天,其直播仍在继续。“打野直播”粉丝众多,甚至高达几十万,每次直播有数万人同时观看,主播的收益也颇为可观。这自然使得“打野直播”很是红火。《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6条规定“不得虐待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电子诱捕器等捕猎工具被明确禁止。而猎捕三有保护动物达到一定数量,猎捕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非国家保护动物,个人也需获得相关的狩猎证才能进行猎捕。 “打野直播”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那么打野者涉嫌违法。从“打野直播”所看到的“证据”,基本上涉嫌违法了。 可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在哪儿?

  直播的问题挺多,比如“直播造人”、“直播吸毒”等等,现在治理的思路很是“单调”,多是等到积累到一定程度,公众反映多了,才出来治理,而治理却是不痛不痒,伤不到筋骨。一边是直播红火,经济效益巨大,一边却是问题重重,治理总是“马后炮”。直播究竟能走多久?

  治“打野直播”之类的“直播问题”,不要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想断绝“直播问题”,一方面需要监管严密,将工作做在前,以防止再出现违法直播事件,另一方面则要严罚,如涉及到违法,则要让主播受到法律的惩罚,相关的平台则要给予关停处理。罚得越重,直播行业才会健康发展。(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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