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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不是“套路”想要“套”住谁?
http://www.scol.com.cn(2017-2-28 7:53: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5日,周六,何先生一行9人来到位于三圣乡的秀丽东方景区游玩,中午在景区内的紫薇轩家宴馆吃午饭,晚餐也选择在同一地点。不过,在晚饭点餐时则遭遇了不顺。何先生一行点了一个568元的套餐,但服务员表示“标准不够”,需点898元的套餐才行。一番沟通后,何先生最终无奈地点了一份价值668元的套餐,而就餐的心情也受到了影响。(2月27日《成都商报》)

  到风景区用餐,价格恐怕要高些,这也不难理解,但餐厅有几种“套餐”,自然是供消费者选择的,可消费者虽然有9人,但大家觉得并不饿,点了“5人套餐”,餐馆居然不同意,硬要让其点“9人套餐”,这实在不可思议。消费者点什么样的“套餐”,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和自由,消费者点什么样的“套餐”,你上什么样的菜,这是很正常的事,但餐馆就是不给消费者上菜,无奈之下,消费者点了另一份套餐才作罢,这样的事情发生在风景区,这虽然不正常,恐怕也得当作“正常”。可风景区凭什么欺侮人呢?

  按常理而言,9个人应该点的是9人餐,而不是5人餐,但毕竟人家觉得太饱吃不下,点5人餐妨碍谁了?但对于餐馆来说,5人餐和9人餐的价格相去甚 远。一个是568元,另一个则是898元,对于餐馆而言,客人点得越贵赚得越多,但点什么样的套餐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餐馆再怎么着急也不能强迫客人点什么样的套餐。诚然,在餐馆看来,“这个套餐是我们设计好了的,客人吃刚刚合适,不会多也不会浪费。”可这只是餐馆的一厢情愿。最重要的是,餐馆并不能强迫客人选择什么样的套餐。可事实上,却是餐馆拒绝了消费者的选择,最后是在协商之下才让消费者点了折中的668元的套餐。

  餐馆给出是“5人餐”,只是相对而言,应该理解为适合相应人数的菜量,但是不是说不足5人或者超过5人,商家就不卖。这商家并没有这样的权利,而客人点了套餐,却被拒绝,这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套餐是提供给消费者选择的,能不能吃完或者是否不够是消费者个人的事情。”商家没有权利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其实,问题的奥秘可能在于消费者每人手中有80元一张的用餐代金券,如果消费者点的是5人套餐,凭代金券9个人共有400元,点“5人套餐”,则只付168元就行了,每一个人只要付不到20元就行了,在餐馆看来,这生意实在划不来,甚至可能存在亏空的危险,但消费者手上的80元一张的用餐代金券,商家同样是可以和相关部门结算的,不会吃亏。

  商家给出套餐,本是供消费者选择,但却有意无意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此商家实在可恶。如果不是在风景区,消费者可以马上用脚投票,但在风景区,虽然不只是一家餐馆,但恐怕是差不多的,消费者并不拥有充分的选择权,这需要当地监管部门出手,可从当地监管部门软绵绵的回应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根源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于监管部门的纵容,才会导致商家的胆大妄为。只是不知道,监管的放纵却极有可能酿出“祸”来,无良商家只会越来越无良,而不太可能会见好就收。或许,丽江就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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