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管理方绝非“刀俎”,商户更不是“鱼肉”
http://www.scol.com.cn(2017-2-23 7:49: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15日起,锦江区佳宏南横街99号的比华利农贸市场,负责市场日常管理的主管经理何清恒多了一项工作内容:拿着考勤表,每天早上8点、下午6点30分,挨个让市场里的商家签到“打卡”,迟到、无故不经营者,短则断电断水,长则收回店铺。原来,该市场管理方开始“逗硬”实行一项规定:所有商家必须早上8点开门营业。然而,这项新规受到商家抵制,多家商户认为,自己租店铺做生意,市场管理方没权力要求自己准时上下班。近日,五金店老板刘凯就因没按时开门被市场管理方断电,他去讨说法时与管理方发生冲突,遭到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殴打。(2月22日《成都商报》)

  见过霸道的规定,还没有见过这么霸道的规定;见过蛮横无理的农贸市场管理方,可还没见过如此蛮横无理的管理方。锦江区比华利农贸市场的管理方简直霸道得没边没际了,要求商家准时上下班,不按要求做就停水停电,找他们去说理还遭到殴打,真感觉这不是一家管理方,说他们是“土匪”还差不多。众所周知,类似比华利这样的农贸市场,是为了方便市民采购生活用品的市场,一般是由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管理。管理方受主管部门的委托,为商户提供各项服务。按理说,商户本该是管理方的“上帝”。然而,管理方非但不把商户视为“上帝”,反倒对其野蛮粗暴,使商户成了其菜板上愿意怎么宰割都行的“鱼肉”。试问:这是服务还是残害?

  至于管理方给出的各种理由,一个都站不住脚。首先,要求“准时”上下班,就是在侵犯商户的合法权利;商户何时上班、何时下班该由他们自己决定,管理方无权干涉。工作权和休息权,不该由管理方这种性质的机构有权决定。商户仅是租用了管理方的摊位,就像房户租了房东的房子一样,何时起床、何时吃饭、何时睡觉等,房户(管理方)没有任何权力横加干涉。难道租你一个摊位还需要“打卡”上下班吗?如此,你也管得太宽了吧?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管理方有这样的权力。

  其次,即便有些商户签订了那份“合同”,即便合同上有“无故不得随意关店或是不出摊,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向市场管理方主管经理请假,书面同意后方可关店,当月请假累计超过3天的取消所有优惠政策,累计超过7天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铺面或摊位,另行出租。乙方所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乙方放弃申诉权利………”也都是“霸王条款”,因与相关法律相悖,都可视为无效合同。

  再次,其实农贸市场管理方的真实目的,并非其宣称的“为规范化管理,留住顾客”,而是像不少商户反映的那样,“实际是想逼我们自己走,不退押金。”因为从种种迹象看,管理方并不想让商户们把经营继续下去,而是故意想让商户们在苛刻条件下逼走他们。“他们就想收回,重新打造其他的”这句话道出了管理方的真实目的。对那些“愤然离去”的商户,管理方巴不得他们离开呢!

  管理方和商户都是“经营方”,只不过一个在“经营”自己的商户,一个在“经营”自己的生意。如果真如一些商户所言,管理方如此苛刻地对待商户就是为了把他们逼走,那“重新打造其他的”时候,谁还会相信管理方呢?如此背信弃义,连经营之道中的“诚信”二字都敢无视,连商户的利益都敢侵犯,连商户的权利都敢公然践踏,无论再重新干别的什么,哪有商户肯再信任这家管理方呢?诚信已被你们踩在脚下,礼遇已被你们撕得粉碎,这种逼着商户们无奈离开的无耻做法,就给管理方“重新打造其他的”什么,做了一次最好的广告!(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