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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狂犬疫情蔓延杀狗没什么不妥
http://www.scol.com.cn(2017-2-13 8:01: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10日,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捕杀犬只行动还在继续。截至目前,当地统计,已经捕杀犬只240只。2月初,当地一名孕妇曾某因疑似狂犬病发作身亡。2月8日,省疾控中心出具报告,证实曾某系狂犬病发身亡。这是8年以来,当地第三名因为狂犬病身亡的市民。随即,当地根据有关规定,对疫情发生地3公里以内的犬只,开始进行捕杀。这一行动引起广泛争议,不少网友认为,因为一只患病犬只,就捕杀掉其他大量犬只,有捕杀过度、滥杀过度之嫌。(2月13日澎湃新闻)

  有名孕妇某因疑似狂犬病发作身亡,最终被省疾控中心证实死于狂犬病,且是近8年来第3名死于该病的市民。而根据有关规定,该地就开始“对疫情发生地3公里以内的犬只进行捕杀”,这听起来再正常不过。然而,就是这十分正常且必要的行为,却遭到了一部分人的谩骂、嘲笑、攻击、抵制。面对狂犬疫情,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对该地区3公里以内的犬只进行捕杀,这何错之有呢?

  也许,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滥杀”二字,可这根本不是滥杀,全镇3公里以内才捕杀了200多只狗,说是“滥杀”实在荒唐。如果不按规定杀掉这几公里之内的犬只,那么很可能造成狂犬疫情的蔓延。果真如此,将会有更多无辜人的生命逝去,仅为了保住狗的性命,难道人的生命连狗都不如了吗?是狗命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这还用问吗?那些高喊“滥杀”的人,其卫生防疫知识,人文素养,以及自身修养等,在人的生命面前表现出如此低水平,真令人感到悲哀!

  平时,我们当然应该像给予人一样,也给予狗等动物以足够的敬畏,因为它们也是地球上的生灵,与我们人类一样活得要有尊严,死得有尊严。尊重动物,给予它们应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必要的生存权、食物权、休息权乃至娱乐权、空间权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然而,在人类的生命受到这些动物威胁的时候,就必须要牺牲其他动物的权利,以确保人的生存权,这既是地球上“物竞天择”的现实结果,也是人类高于其他动物,成为主宰世界最高级动物的事实。因此,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而去剥夺其他动物的生命,并非“伪善”行为,而是人类在经过万年以来的生产生活实践后得出的结论,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做出的法律规定,就如上述捕杀犬只一样。

  为了其他动物的性命,而牺牲人的生命,有这样观念的人才是十足的“伪君子”。别看这少部分人嘴里念叨的是狗的性命如何重要,可一旦其自身遭到类似狗之类动物的威胁,第一个跳出来喊“杀狗”的肯定是他(她)们自己。一些“狗纷纷”的爱狗之举,已到了脱离实际,超越人类利益的地步。就拿吃狗肉来说,一些爱狗人士视狗如命,把狗视为“知己”乃至家庭成员,这都可以理解。可最为关键的是,这些爱狗人士绝不允许有人吃狗肉。那些吃着着猪肘子、鸡翅、鸭脖、兔腿、鱼头,涮着牛羊肉,还张口闭口保护动物的“狗狗粉”吃起其他动物来满脸欣然,这不是十足的伪君子又是什么?除人类外,如果爱护动物,就必须“一视同仁”。

  所以,一定要指出和纠正一些人的无知和偏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为了阻止狂犬疫情扩散,根据省里的规定,捕杀3公里以内的犬只,根本不存在任何值得争议之处。狗的生命值得尊重,但与狗相比,人的生命更值得尊重。这不是在以人的傲慢自居,而是适者生存的大自然法则带给这个世界的产物。由此,希望那些还在叫嚷着“滥杀狗”的人清醒清醒,面对自己同胞的生命遭到威胁,反倒对按照规定采取的措施指手画脚,你们还是人的同类吗?(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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