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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取消审批事项,不能取消了之
http://www.scol.com.cn(2017-2-14 7:44: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印荣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爆料称,在海口市从事室内装修需要具备“装饰项目经理”和“室内设计师”资格认定证书,而这两项资格认定早在2015年3月,已被国务院废除。13日下午,海口市住建局回应此事称,住建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目前,初步决定,对于上述不合理规定将“一概取消”。(2月13日《新京报》)

  不知道介入调查的住建部门是涉事的海口市住建局,还是其上级,如果是后者,还好;而如果是前者,这事的处理大概也就是个“取消了事”。其表态的口吻,一如下发红头文件。而在稍早一点,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海口市住建局负责相关业务的张利民处长的回复是:“来海口就必须遵循海口规矩。”

  回复从斩钉截铁、理直气壮,到话锋急转,态度是由硬到软了。不过,其中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或许其原本就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错。而即便认为是错误的,也不过是取消而已。真的可以这么简单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这几年,中央持续不懈地推动“简政放权”,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9批审议通过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18项。

  针对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乱收费等问题,李克强曾强调,要坚决消除审批的“灰色地带”。有的中介打着政府的旗号,服务乱,收费高,搞垄断,被社会上称为“二政府”、“红顶中介”。这些中介乱象,成为新的市场“拦路虎”。

  是“取消”的就不能“下放”,否则就是放虎归山,祸害市场。回到海口的“地方规定”,收取“装饰项目经理”和“室内设计师”两项资格培训费的是当地的行业协会,海口住建部门表示,“只要是企业培训收费,符合物价局的收费标准那就可以了,这是政府默认的,培训肯定是要收费,收费是合理的,培训怎么能不收费呢?”

  这是“对策”抵抗“政策”的又一个鲜活案例——将一个原来由政府进行资格认定的行政权力“下放”给行业协会,继续收费,而且“仅此一家,别无分店”,“取消”被变通成“下放”,当地住建部门应该清楚其中的政治风险。如果无利可图,傻瓜才敢这么干。

  海口的这家装修行业协会,实质上就是一个“二政府”、“红顶中介”,就是新的市场“拦路虎”。而且,在这起事件中,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是虎与狮的关系,行业协会“虎假狮威”或者叫“狮壮虎胆”。换言之,没有政府变“取消”为“下放”行政权力,装修行业协会就没有培训收费这块“肥肉”。“知恩图报”的装修行业协会,会不向“下放”权力的部门“涌泉相报”?

  置国务院规定于不顾,给个别官员“国家规定是狗屁”的“雷语”,提供了又一个注脚。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死而复活”,是又一个“政令不出中南海”。

  国务院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严肃的国家政令,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这个“地方规定”,是典型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其性质是严重的。基于此,处理这事,显然不能止步于重新“取消”,而应该深刻剖析其成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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