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2月10日《华商报》)
这样做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原因,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没有根本改变,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改革举措的实施,无疑有助于促进合理用药、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事实上,滥用抗生素、维生素、激素,动不动就挂吊瓶的现象长期存在,有人戏谑地称之为“三素一汤”。“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也被颠覆;小病大治、大病久治屡见不鲜。医保基金也因此严重流失。这些年之所以医患关系紧张,伤医事件频发,或许也能从中找到原因。
此时进一步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回应了民意期待。不过,我还是认为,要想对现状有大的改观,还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有些改革措施,如果不进行细化,恐怕仍难落地。比如《意见》中提出的“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在有些医疗机关,可能就会落空。
应当看到,医疗服务行业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买方,病人远不如卖方拥有足够的医学知识,治疗决策权只能医生一方。如果医生恪守医德,对症下药,事情好办;但是,在以药养医问题一时不能破解的情况下,医生以过度用药为特征的“不合理用药”,就仍将存在下去。而且,医院也会变相鼓励医生这样做,以便从中获得利益。当医院和医生成为利益“共同体”,“不合理用药”,几乎会成为一种必然。
当然,公示和约谈,针对某一个已被发现的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或许是有效的。但很难对未被发现的有类似行为的医生产生警示震慑作用。这就如同你约谈了一个问题官员,但很难让所有问题官员就此收手。
让所有处方医生都合理用药,一个大的前提是,医生足够自律和监督足够给力,二者缺一不可。目前看,除了医术欠佳的因素之外,多数“不合理用药”均会“有利可图”。我们相信绝大多数医生的医德是好的。但与其他任何一个行业一样,总会出现少数或极少数医德欠缺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几乎会本能地选择“不合理”,靠自觉恐怕是靠不住的。
这时,谁来对处方医生的用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成为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从现实情况看,监督力量与庞大的医生队伍相比,可能是杯水车薪。现在,多数公立医院的就诊量都很大,知名医院更是门诊挂号一号难求,加之医生多点执业的进一步普及,加剧职业岗位的分散性、流动性,靠专业监督机构来督促医生合理用药,根本监督不过来。而受限于医学知识的不足,病人监督,几乎没有可能。
在此背景下,强化主管部门之外的第三方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是,通过保险机构的优先选择来实现。只有工作效率高、成本低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才能拿到患者的医保金。这样一来,“不合理用药”自然就没有市场。同时还设立医生同行评议机构(PROs)监督医疗服务的提供方,一旦发现医疗机构有诱导患者需求或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医保机构有权不向医疗服务的供方提供病人的医疗费用。这个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政府不妨以此为契机,同时设立和完善相关机构,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使监督主体实现多元互动,这样,一味趋利的“不合理用药”,才会退出历史舞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