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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被开除自杀的女孩本该活着
http://www.scol.com.cn(2017-2-20 7:58: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再过几天,就是山东广饶县一中高三学生小芳(化名)的生日,然而,2月16日下午,小芳却用毒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天上午,广饶一中贴出告示,称因为小芳与同学谈恋爱,勒令两人退学。17日,小芳的叔叔商先生告诉记者,小芳今年17岁,是广饶一中57级学生,今年上高三,平时住校。年后开学后,有老师说孩子谈恋爱,被监控拍到。2月16日上午,学校贴出告示,勒令俩孩子退学。当天下午,孩子回到家中,想不开喝农药自杀了,最终没抢救过来。(2月19日大众网东营)

  如此花季女孩儿,仅是因为谈恋爱被开除就选择自杀,这令人十分痛心!她才刚满17岁啊,又一个家庭遭到了毁灭性打击。花季少女凋零,到底谁之过?悲剧绝不能就这么过去,而是要进行深刻反思,否则,怎能对得起孩子?小芳自杀是因为被学校开除,而开除的原因是她早恋。那么,不开除她不行吗?为什么非要选择剥夺她受教育权利的方式呢?对孩子的教育,难道只能采取这种极端方式吗?

  此前,小芳和另外一名男生已经因为早恋受到过留校察看处分,但俩人屡教不改,还在单独相处并做出一些过激动作,按规定就要勒令退学。可是,暂不说学校的规定有无值得商榷之处,只谈开除后的问题。如果学校再负一点责任,开除学生后能与家长、亲属或其他社会机构及时沟通,采取干预措施,就很可能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冷冰冰的开除令,令人心寒,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既然了解到小芳在早恋,校方就该采用各种措施从心理上去化解孩子心中的块垒。而这一点,学校就没做到,接着出现了继续恋爱的现象。而开除小芳后,学校就觉得既然学生已被开除,就与自己无关了,这不是害人吗?教育应以宽大为怀,死板、简单,粗暴、教条的育人方式,都与小芳自杀脱不了干系。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并造成该学生自杀,就应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所学校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教育,在学生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却推出了之,这当然不是学校该有的作为。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情窦初开,实属正常现象。17岁表现出对异性的爱慕。人到了这个年龄段,想压制也压制不住,那是天性使然。如果怕影响学习,学校该与学生(有必要也可与家长)沟通,进行劝导、引领,不能一味地打压而把美好的爱情肮脏化。否则,即使孩子没有寻短见,等他(她)们长大了,男女恋爱还将成为孩子人生中的阴影。况且,早恋的好坏也一直没有一个定论;早恋成材的大有人在。

  是的,学校在悲剧中肯定负有责任,但如果小芳在学校怀孕或与人私奔了,那么这些是不是就又该赖学校了?家长的责任在哪里?管教孩子不该只是学校的责任,家长在孩子被开除后,就该及时对孩子加以疏导和劝解,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防止恶果发生,这是任何成年人都该有的生活经验。遗憾的是,我们的学校、家长、制度关怀等,似乎没有一样总能跟得上孩子的早熟乃至时代的发展。

  再说孩子,如今的孩子,不少都是缺乏教养,缺少管教的“熊孩子”,既无知又无畏,内心十分脆弱,还说不得。学校拿其没办法,家长也放纵。出了事就找学校,学校也出于无奈不敢管,不是管教中无底线的后腿,就是无底线的越界。究竟该怎样教育孩子,管好孩子,我们是不是该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拿出一套既能尊重孩子的隐私和天性,又使其健康成长的教育方式,而不是把其逼上绝路呢?

  小芳走了,花一样的年龄!这个女中学生本该好好地活着,可她还是走了。她一定会在天堂里怨恨让她离开的人和规定。不管她怨什么,我们都必须接受!(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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