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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12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家长不能袖手旁观
http://www.scol.com.cn(2017-2-12 8:34: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9日寒假第一天,本报曾报道了《小学生偷骑共享单车安全堪忧》,随即引起多方热议,也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门和交通部门对“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关注。为此,昨天下午,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约谈了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后,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将在新学期推出一系列举措,通过改进注册办法、加强巡查执法、家长引导等多种渠道,“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2月11日《新民晚报》)

  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前些年,12周岁以下孩子骑车上学的现象非常少见,可是自从摩拜、ofo等共享单车问世以来,孩子骑车上学的越来越多,因为只需下载应用程序后,使用社交软件或手机登录注册,无需输入身份证号码,更不要填写年龄等信息,因此,未成年人毫不费力就能租到一辆自行车。有的小学生几个人租一辆,你骑一会儿我骑一会儿地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非常危险。

  上海市教委公布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45起,造成85人伤、1人死亡;涉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发生1509起,造成456人伤、1人重伤、1人死亡。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上路的行为,已成为全社会共识,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需共享单车企业、交管部门、学校和家长等多方发力。

  对共享单车企业来说,主要是升级注册办法、更新智能锁等,张贴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劝阻教育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交管部门要做的是加大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同时组织交警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有关交通法规;学校可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主题班会、微型德育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在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方面,家长也绝不能袖手旁观。因为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一点意外都会给家庭带来伤害甚至是灭顶之灾。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孩子模仿,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也不例外。有些家长嘴上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却无视斑马线,“任性”闯红灯;违规载人,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笔者每天在路上都会看到不少家长骑车送孩子上学,要么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争道,要么在非机动车道逆行。这样的“示范”无疑在孩子心中埋下了不良的种子,成为孩子无视交通法规的根源。报道中说,市民陈小姐曾多次在路上看到有老人租一辆共享单车,并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实在是太危险了!”这说明这些家长本身就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怎么能教出遵守交通规则的孩子?教育学上流行的一种理论叫5+2=0。这里所说的“5”是指五天的学校教育,“2”是指星期六与星期日这两天的家庭教育。学生在学校五天里所受到的良好教育可以和两天在家庭所受的不良影响相互抵消。

  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共享单车企业、交管部门和学校的种种努力固不可少,但家长的正面示范作用更不能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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