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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小也该养老,赡养义务难焐冰冷亲情
http://www.scol.com.cn(2017-2-15 8:13: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0岁的慈溪范女士焦躁极了,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她却成了疾病缠身的独居老人,因为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如今女儿拒绝赡养她……为了让女儿们负担她于2016年花掉的2万多元医疗费,以及将来每个月给她500元的生活费,范女士起诉到了慈溪法院。年幼时父母未履行抚养的义务,成年了子女就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昨天,慈溪法院给出了答案——两个女儿应赡养母亲,但法院未支持2016年医疗费问题。(2月14日 《现代金报》)

  两个女儿都拒绝抚养老人,理由就是自己年幼时老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养小就可以不被赡养吗?法院给出否定的答案。毕竟,赡养老人义务不应以老人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为附加条件。

  法院的判决,引发公众的热议,大家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法院的对立面,支持两个女儿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公众的情结依然在老人没有抚养孩子上。想想也是,没有亲情抚慰和经济上抚养,两个孩子必然是艰难地度过了自己黑暗的童年,现在猛然让她们履行赡养的义务,情何以堪?再者,民间自古就有“生身没有养身重”的俗语。大家对老人抚养失责耿耿于怀,就难以认同法院的判决。

  然而,法院的判决即便是有人情的涵盖其中,但也必定是法律为基础。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就算老人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作为儿女,也难以推脱。另外,我们只到老人在年轻时没有抚养孩子这个因,但其中是否有原因?当初老人为何没有抚养两个女儿?这里面难道没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因此,武断地认为老人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恐怕也不尽公允。若当初老人恶意逃避抚养义务,孩子的父亲或其他监护人起诉老人的,法院同样会支持原告。可是,不知当初为何没有起诉呢?

  250元赡养费对一般家庭而言,绝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即便两个女儿心里不服气,恐怕不会因此对抗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了,两个儿女支付了赡养费,可是,老人也仅能得到经济上的赡养,对于一个独居的孤寡老人而言,难道她最缺的不是亲情吗?不是精神上的赡养吗?两个亲生的女儿与自己形同陌路,情感上隔着千山万水,就算老人经济上有了儿女的帮扶,内心的孤寂也是一道难填的沟壑。

  赡养到位,但亲情难以复位,赡养义务难焐冰冷亲情。无论当初是何种原因造成自己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对女儿的亏欠始终会折磨自己,到了晚年无法获得儿女的原谅和关爱,无法享受天伦之乐,乃至遭受他人的非议,造成这一后果的是什么?相信老人内心是最清楚的。因此,她虽然赢得了法律,却换不回亲情,晚年的凄凉与酸楚是无法避免的现实。从这个角度看,老人的遭遇应当为我们敲响警钟,作为父母,我们应依据法律法规,尽心尽责地履行抚养的责任,到了晚年,碰到不孝子女,才能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地诉求赡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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