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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的“穿山甲公主”算躺枪吗?
http://www.scol.com.cn(2017-2-14 8:16: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穿山甲公子”事件尚未平息,又来一个“穿山甲公主”。2月12日有网友曝出,新浪博主“绽放的多多”2011年曾发微博称,吃过穿山甲。2月13日上午,广 东省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微博称,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监测到网友“绽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内容,立即开展调查,相关结果将及时公布。广东省林 业厅称,目前深圳市森林公安和刑警已参与调查。(2月13日中国青年网)

  常年野味不断、补到鼻血横流——微博上,被网友慧眼识网红的“穿山甲公主”,接档了李加和的热度。

  有 人说,这家伙,简直是“穿山甲公子”的升级版:2011年,其自曝曾喝了“穿山甲、蛇、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成的汤,并吃了“穿山甲血炒饭”。微博配图 显示,一个小锅中有近30块疑似穿山甲肉块。2012年3月6日,该博主再次发布微博称,“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炖了四个小时的冬虫夏草穿山甲汤,非常美 味”……这些陈年旧账一经扒出,惊到一众吃瓜群众。

  不过,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要不是“穿山甲公子”事件横空出世,估计很多人都未必会知 道:不好吃的穿山甲,都快被中国人吃光了。我国是穿山甲最大的消费国之一:根据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的报告,2007~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 起穿山甲走私案件,其中活体2405只,死体11419只。早有民间戏谑称,如果有一种野生动物能在中国大量繁殖,那一定是因为它不好吃。在药食同源的吃 货逻辑下,少数国人对珍稀动物的执着与痴迷,业已成为一种横亘千古的“吃病”——何以解忧,似乎唯有吃动物。

  从“穿山甲公子”到“穿山甲 公主”,当然,如果自媒体时代的博主们的媒商不那么与时俱进,我们兴许还能找到“穿山甲大爷”、“穿山甲阿姨”……那些闻风而删的微博,那些只吃而不发微 博的事主,仅仅靠着网友们的“人肉搜索”,显然难以穷尽这条诡异吃路上的别样风景。保护穿山甲等这样的野生动物,机智网友的力量,终究还是偶然而有限的。 别忘了当年杨达才的手表事件,据说吃一堑长一智的官员们,早就千锤百炼出“捂表”法则,于是,眼尖的网友再也搜索不到名表官员了。同理可证,经过“穿山甲 公子”事件的洗礼,不难预见,恐怕香港地区的网友也会对“微博有风险、嘚瑟须谨慎”之规矩而心有戚戚。一旦大家只吃不发微博、只吃不发朋友圈,公共监督的 所谓“伟力”,恐怕立刻就要泄了气。

  这倒不是对公共监督心存悲观,而是须时刻谨记的是:就算坐实了“穿山甲公主”的疑似违法问题,动物保护的路数,恐怕还是要回到正道上去。

  第 二季的“穿山甲公主”算躺枪吗?概率上说,这是属于心太大;但“不作不死”的规律上说,这业障也是迟早要消的。不过,“穿山甲公主”纵使吃了穿山甲,是否 野生还是未知;而即便是野生,道德诘责与法律问责恐怕也有自己的边界。抡起棒子就鞭挞个人私隐的暴力,和戕害野生动物之祸,也许并没有太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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