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家长发红包,开错了药方

http://www.scol.com.cn(2017-1-16 8:36:21)  现代快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枫逸
作者:张枫逸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媒体报道,1月11日晚,辽宁省铁岭市民王女士(化姓)在孩子班级家长微信群内,看到了班主任发送的信息:“各位家长: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三年后考上高中,那么你们就按照我们考试前的约定,所有的科目以及格为标准,不及格者差一分发一元红包。群里多少人就发多少份。”老师留言过后,一些家长分别发出了标有“惩罚”字样的红包。

  按照这位班主任的说法,当初让家长发红包,只是想让家长配合老师多督促孩子们学习,消除不及格。虽然愿望是良好的,但显然这种做法很不合适。

  首先,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它的实施主体只能为国家行政机关或是被授权组织,老师没有权利这样做。老师“罚”家长发红包的同时,自己还参与抢红包,有变相牟利之嫌,与师德要求相悖。

  其次,“罚”发红包无助于引导家长主动配合老师,督促孩子学习,反而会造成一些家长对老师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认为老师是歧视自己的孩子,从而不利于家校合作。与红包本身的金额相比,“罚”发红包带来更多的是羞辱感。不仅家长感到脸上无光,容易激化家庭矛盾,孩子也会觉得家长花钱受罚不容易,在今后的学习中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

  学校教育需要家庭教育配合。但为提醒家长督促孩子学习“罚”家长发红包,是“看对病灶开错药方”,可能事与愿违。与其一罚了之,不如努力提高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传授给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和技巧。老师该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渠道,积极和家长沟通,一起分析孩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办法,厘清家长和老师的各自责任,进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家校合力。 一言蔽之,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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