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是宁波慈溪人,他说最近在酒店开房的信息,被酒店工作人员泄漏了,导致他差点离婚。孙先生说,老婆因为他在酒店开房,跟他吵了一整夜,现在正在闹离婚!而他把这一切的错归咎于宁波一家酒店。(1月23日1818黄金眼)
“开房”是一个很敏感的词语,不管是谁,只要经常去酒店开房,大家最先想到的必定是男女行苟且之事,形如“地下工作者”一般,似乎在酒店偷情很安全、很隐秘。
早前我们见到的开房主角大多是公务员,不敢在家、在单位幽会、偷欢,开房成了唯一选项,而且票据还可以公款报销,或许这就是酒店开房的原因所在。
我们认为,顾客到酒店开房,不宜对外公开,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至于顾客为何住进酒店,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酒店方无权过问,更不能随便对外公开,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发生,那就是警方介入调查时,酒店有责任与义务协助配合调查。
孙先生数次住进酒店,每次都足额结算住宿费用,作为酒店一方,没有理由透露相关开房记录,因为这样做很容易导致家庭矛盾,何况孙先生究竟有没有带女人住店,店方并没有确凿的证据,难怪引发夫妻闹离婚,难怪孙先生郁闷甚至愤怒呢?
不论这件事结局如何,我觉得涉事的酒店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了赔付当事人相关的精神损失外,还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教育自己的员工遵纪守法,不得随便泄露顾客的个人隐私,否则谁还敢到你的酒店开房?(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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