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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倒卖”三次是偶然还是必然?
http://www.scol.com.cn(2017-1-23 7:55: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8日,常州的潘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反映,他给爱人在常州客运中心买了一张当天早上7点50分直达河南周口老家的票,说是直达,中途却经历了三次换车,怀孕的妻子才终于在当天晚上6点多回到老家。(1月22日《江苏新闻广播》)

  春运期间,回家途中,最怕的是被“倒卖”,被迫换车,回家的行李本就多,且如此麻烦,是相当痛苦的,然而,不知道有多少乘客被“倒卖”过。这回被“倒卖”的乘客是位孕妇,更显出春运的焦虑,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映是必然的。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对于“倒卖”乘客行为,惩罚竟然是出乎意料的轻,这是无法让民众接受的。对于“倒卖”乘客行为,绝对是要“零容忍”,要严惩,如此,才有可能杜绝。

  600多公里的回家路,买的是正规的票,车是从正规长途客运站开出的,可却却仍然被常州长运集团的跨省长途客运车倒了三次。国家《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常州长运集团明显违规,理应受到惩罚,而且这是发生在春运期间,更要严惩。

  “倒卖”乘客事件已经查清属实,按常理,显然是要有两件事要做的,其一,如何防止再次出现“倒卖”乘客事件,这需要从制度和监管去防止;其二,如何严厉惩罚相关责任人员。不过,这么想,可能是太天真了。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似乎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在处罚上也是将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借口投诉人不追究,借口投诉人没有提供书面材料,那事情就要不了了之了。现在媒体已经介入,且已经将事情反映到当地客管处办公室。那就没有理由不处理了。可能迫于压力,已对当班司机停班,对检票员的处罚在绩效工资上体现。但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了。能收到效果吗?恐怕未必。当然,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但重罚却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从现在的处罚来看,基本上没有什么威力。

  春运期间要让“倒卖”乘客行为完全消失,这需要严加惩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也需要监管给力,让这样的行为绝无可能发生。其实,唯有做到不护短,公开、严厉处罚每一起“倒卖”乘客行为,才能让每一个乘客安全到家。现在铁路方面的春运秩序抓得紧,对于公路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不然,这次遭遇“倒卖”的是位孕妇,下次呢?谁也不能担保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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