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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倒卖”三次凸显春运管理短板
http://www.scol.com.cn(2017-1-23 7:44: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8日,常州的潘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反映,他给爱人在常州客运中心买了一张当天早上7点50分直达河南周口老家的票,说是直达,中途却经历了三次换车,怀孕的妻子才终于在当天晚上6点多回到老家。为何本该直达的回家路最后却要历经周折呢?震惊!春运回家路上,常州客运中心“倒卖”一孕妇三次。(1月22日江苏新闻广播)

  孕妇被折腾了三次才费尽周折到达目的地,还好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如果真的因此导致不良后果,该孕妇不但无法与家人享受团聚的乐趣,更会使她和家人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可即便如此,孕妇被“倒卖”三次才到家,还是她和家人造成了一定伤害。长达六百多公里的路程,别说是孕妇,就是对正常人来说,也够受罪的,况且,还一个连着一个地“被倒”。其实,要想追究其中的原因并不难,就是因为客运站和其承包单位,管理松懈,甚至见利忘义,六百多公里的行程被“倒卖”三次,让那位孕妇如何承受?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潘先生的爱人先后倒了两次车,从湖北沙市到河南开封,再到河南漯河,而“司机竟然也不知道这车要开往哪里”!该事件不该是像常州客管处回应的样“当班司机停班,对检票员的处罚在绩效工资上体现”,就可以应付了事。因为它充分暴露了客管部门在管理、监督、经营、协调等存在众多漏洞。潘先生的爱人是在正规车站买票上车,乘坐的不是黑车,倒腾这么长时间才到达目的地。即便是“加班车”,也不是工作失误的理由。加班车也属于正常通行的客车,就必须在出勤人员的配制、管理,以及其他任何环节的服务上尽心尽力,以保障乘客都能平安而愉快地到家。

  可见,常州客管处无法逃脱干系,既然签订了承包合同,作为监管一方,就要负责到底。潘先生的怀孕爱人,被常州长运集团的跨省长途客运车倒了三次,而且,她选择的是正规的、从长途车站始发的客车。正像报道中所言,国家《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这充分证明,该客运集团明显违规。

  令人费解的是,常州客管处在回复中称,让“投诉人提供书面材料才生成工单处理”,这体现出了该客管处的冷漠和傲慢,以及其推卸责任的态度。事情已经查实,还要让乘客再去回忆那段痛苦,占用宝贵时间。而作为管理部门,就该主动为乘客服务,遇到问题,就该主动去帮助乘客解决。况且,这家电台已将《政风热线群众咨询投诉办理情况表》传真到了客管处办公室。虽然潘先生很大度,称既然爱人安全到家了,就不想再追究了,可即便如此,难道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潘先生称,希望投诉此事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目的,春运中的类似违规行为在主管部门的检查整顿下能有所收敛——这句话说得好!春运期间,客流量大增,都想回家过年,而此时正是各客运部门认真负责的重要时段。保证每一位乘客都能平安、愉快地旅行,不仅是司机、乘务员的责任,更该是监管部门的责任。

  孕妇被“倒卖三次”凸显了春运管理短板,监管部门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引以为戒,保证春运期间每一位旅客的安全舒适乘车,这才是最终目的。春运期间,安全责任重大,而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就该更加重视起来。管理,绝不是坐着收钱了事,而是要真的负起责任来。尤其是对交通运输部门来说,绝不能让乘客吃苦受罪。希望该事件成为一次警钟,警示所有运输管理部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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