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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雾霾津贴”旧案重提鼓掌
http://www.scol.com.cn(2017-1-16 7:50: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去年开会时我提了雾霾津贴的提案,今年我还要继续提。”昨日,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西安市作协副主席杨莹向华商报记者透露,她准备在这次会上继续建议给户外工作者发放雾霾津贴。1月15日 《华商报》)

  重霾之下,像交警、快递、环卫工等户外劳动者无法选择回避,只能继续锻炼肺部对雾霾小颗粒的过滤功能,如此恶劣天气对人体的影响不容小觑。基于恶劣天气下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忧虑,陕西“两会”代表杨莹自去年就提出“雾霾津贴”,这个提案顺应了民意,切合了劳动保护的法治精神内涵,受到了公众的支持和广泛的关注。

  尽管国家加大了治理力度,但雾霾天气不会在短期内消除,所以,它对户外工作者身体健康的侵害,理当受到我们的重视。诚然,即便出台了“雾霾津贴”制度,也未必能被切实落实,或许它也会像高温补贴、低温补贴一样,成为“纸上福利”。然而,如果不立法出台“雾霾津贴”,那么,户外劳动者依法维权就无从谈起。只有政府出台了这样的措施,劳动保障部门才有督促用人单位发放“雾霾津贴”的法律基础和底气。

  “雾霾津贴”不仅具有民意基础,而且还具备可行性和操作性。首先,“雾霾津贴”发放的条件和适用人群容易辨别。用人单位和可以结合气象部门雾霾预警,来界定发放日期;再根据户外劳动者实际到岗情况,确定发放数量。其次,经费来源也不足忧虑。国家可以从排污费等抽出一部分资金,纳入政预算;同时,用人单位也来负担“雾霾津贴”中的一部分。最后,管理主体很明确,它就是劳动保障部门。倘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部门部门可采取强制措施,施以处罚。

  我给“雾霾津贴”旧案重提鼓掌。作为两会代表,就应当代表基层民众、底层劳动者发声,否则,提一下奇葩的不具积极意义的提案,浪费了“两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资源。好事多磨,受限于某种客观原因,好的提案也未必能立即被采纳,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锲而不舍地提出来。单从以上两点,我就非常敬佩杨莹委员。事实上,自从去年杨莹委员提出“雾霾津贴”的提案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都作出表态,将对雾霾津贴发放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可见,政府对“两会”代表的提案还是非常重视,如果今年不再持续发力,那么,“雾霾津贴”或将中途夭折,户外劳动者的权益必然打折扣。(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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