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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津贴”是对治霾不力的变相惩罚
http://www.scol.com.cn(2017-1-16 7:49: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西安市作协副主席杨莹向华商报记者透露,她准备在这次会上继续建议给户外工作者发放雾霾津贴。去年省两会期间,杨莹联名36名省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关注户外工作者健康的提案,建议雾霾天给这些群体发放一定的津贴,提升他们在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健康保障水平。记者了解到,此提案在去年省政协全会后,经审核立案并已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1月16日《华商报》)

  时下正值各地陆续召开两会,各种建议和提案接踵而来,而有些代表或委员提出发放“雾霾津贴”的建议,就很值得思量。众所周知,雾霾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但各地对雾霾的治理一直不力,基本上靠风,对此,老百姓意见很大。而对那些常年在户外工作的人来说,危害更大。在我国,低温有补贴、高温有补贴,而雾霾也应该有补贴。雾霾不像热天、冷天,它是一种新出现的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天气现象。因此,与时俱进地发放雾霾补贴,不仅会暖民意,还会倒逼各地加快治霾步伐,也算是对治霾不利的变相惩罚。

  其实,呼吁发放雾霾补贴的呼声一直很高,也不仅是陕西的政协委员们在关注,其他地方也有代表和委员在呼吁。去年年初,在河南省郑州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发起的面向全市职工的问卷调查中,近400人参与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职工支持发放“雾霾津贴”,其中88%的参与者表示支持和理解优先给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津贴”。这表明,发放雾霾津贴顺应民意,尤其是给那些户外工作者优先发放。

  平时,大家对快递员、建筑工、环卫工这样的户外工作者常年在雾霾天下工作,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与其在各种天气条件下工作无异。然而,一个令人忽视的事实是:社会的正常运转是因为有人对此做出了一定的牺牲,而这种“自我牺牲”就显得不公平。有寒潮和高恩,于是就有了“高温津贴”和“低温津贴”,而如果频现“霸王级雾霾”,那么也就应该有相应的“雾霾津贴”。

  事实上,发放“雾霾津贴”已有先例。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当年4月,东芝宣布将向常驻北京、上海两地的日本籍员工支付“危险补贴”,即“雾霾津贴”。转年,松下集团也宣布向派往中国的员工发放雾霾津贴。由于以上企业的津贴覆盖范围并不包含中国籍员工,还曾引起过不小的争议。公平与否暂且不论,但至少让人们看到了雾霾津贴可以发放的先例。

  近几年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雾霾甚至严重雾霾,个别地方甚至爆表。究其原因,还是在发展与环保之间的关系上没有处理好,甚至出了大问题。“雾霾”也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巨大阻碍,雾霾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而对雾霾的治理一直不见效果,汽车单双号限行、汽车限购、减少甚至关停污染企业等等,却都看不到明显的效果。也就是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雾霾还将与国人相伴,那么发放雾霾津贴就有其道理。

  有代表和委员建议发放“雾霾津贴”,这就显得很温暖,体现了关注民生的情怀,既切中了要害,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发放雾霾津贴的意义不仅限于关爱人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对各地政府人文关怀抱有的一份期待,更重要的,还在于给各地政府提出了警示,即治理雾霾需要有一个时间表,否则,雾霾津贴就应该由政府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这也可视为对治理雾霾不力的变相惩罚。这看似“小事”,实则维护公民权利,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当然,谁也不希望发放雾霾津贴搞成常态化,老百姓肯定会这样说:俺不想要补贴,更不想要雾霾,俺想要的是洁净的空气和青山绿水。(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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