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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常回家看看”落地难,道德与法律约束一个都不能少
http://www.scol.com.cn(2017-1-17 14:38: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维扬书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13日,一年一度的春运大幕正式拉开。因为今年春节比往年来得早了些,学生流、探亲流、务工返乡流等客流高峰重叠,也让今年春运买票成为近年来最难的一次。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想尽办法买票回家。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排除万难也要回家陪父母过年。于是,“常回家看看”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1月17日《法制日报》)

  “找点时刻,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1999年央视春晚陈红等激情演唱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瞬间传遍了大江南北,它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对父母无限的关爱和思念,表达了中华儿女对家的那份亲情。年关岁尾,这首旋律优美的歌曲更让许多人十分动情,勾起回家的期盼。

  常回家看看,是许多在外打拼的青年热切的愿望,可是许多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常回家看看。远在故乡的父母只能日思夜盼,倚门而望。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附则9章85条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体现的是立法者对老年人的关爱,可由于该法律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

  破解“常回家看看”落地难,道德与法律约束一个都不能少。

  从道德层面来说,现在的年轻人固然在生活、工作、发展等方面压力山大,活得都很累,无法经常抽出身子回家看看,但笔者以为,无论多忙,都不应忘了还在老家的父母,父母住在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就是你永远的驿站。纵便浪迹天涯,心都永远走不出那个家,年老的父母就像几十年前等待放学回来的你一样站在家门口,等着你回家。常回家看看,是对父母的一份关爱,更是一种个人修养,一种孝敬老人的美德。以工作忙、压力大为理由不回家看看,应当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

  从法律层面来看,既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台配套执行细则,让现有法律条文生根落地。在这方面,上海在全国带了个好头,《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之外,还运用诉讼与信用记录两种措施。该条例特别规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买房、贷款等经济活动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上海市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与子女个人幸福生活挂起钩来,对那些不孝子女来说无疑会产生不小的制约作用。

  总之,子女常回家看看来持续这份亲情,这是任何物质也代替不了的人家真爱。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除了工作和前途,别忘了我们还有远在故乡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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