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有关部门下发的一则“全省禁燃”紧急通知,引发网友热议。仅两天后,该部门又紧急收回了这份通知。有干部认为,不管初衷有多好,也不该“用力过猛”,类似的“拍脑袋”决策应该杜绝。(1月18日 新华网)
又是一次“朝令夕改”,又是一个“初衷良好”。不只是河南,类似的情况在各地各部门反复上演,更像是一出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乌龙闹剧。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莫衷一是;甚至一部分人表示早已见怪不怪,无力吐槽。
可以肯定,“全省禁燃”必定会对防治大气污染有好处,对当前雾霾压城的现状会有一定缓解;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是典型的“拍脑袋”决定,势必会造成民意反弹,最后“朝令夕改”。不仅好事没办好,还大大折损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最终事与愿违。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发布政令,无非是出于两种目的。一方面是出于决策者的为民谋福的良好初衷,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所谓的“政绩”。相比于个人政绩考量,初衷好情有可原,但这不是政令决策失误的的替罪羊,不能每次都把板子打到“良好初衷”的身上。
禁燃通知中显示,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责任制及问责机制。而在自身制定和发布决策时,却无任何约束机制,这种“双标对待”不免有失偏颇。因此,对于政府部门决策失误行为,也应建构责任追究机制,不能用一句“初衷良好”了事,以此督促官员不慕虚功,敬畏手中权力,提高科学决策力。
同时应看到,“朝令夕改”是有害的,“故步自封”也是一种失职。不能因为害怕决策失误而畏首畏尾、无所作为,这是更加错误的执政行为。政令决策要符合民情、对症下药,做到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兼具前瞻性和针对性。这样,初衷良好的决策才能得到人性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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