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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篡改的不是裁定书而是法官的心
http://www.scol.com.cn(2017-1-10 8:09: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6日,王先生站在神木县法院门前显得无所适从,奔波了两年的债务眼看就要有转机,而神木县法院的“善变”,却又让他的希望化为虚有。同一案件、同一法官,相隔20多天却出具两份结论相反的裁定书。面对当事人的质疑,法官称电脑中病毒导致裁定出现错误。(1月9日《华商报》)

  相同的事实描述,相同的法律依据,两份裁定书却得出了不同的最终结论,真是咄咄怪事。这倒是让人们见识了神木县法院法官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领,原来,事实是什么不重要,法律依据是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情——愿意说这样对就说这样对,愿意说那样对就说那样对。只是,如此一来,神木县的法官们又要将法律的严肃性置于何地?将法院的公信力置于何处?

  将两份裁定书结论相反的问题归咎于电脑病毒,不知道会给电脑病毒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毕竟,至少到目前来说,再智能的电脑病毒,恐怕都还没有进化到能够针对特定单位或组织里的特定电脑中的特定文件进行改定的本领。当然啦,这样的事情理论上还是有人可以做到的,那就是黑客。可是,神木县的法官们说的是电脑病毒而非黑客,归咎别人都没找到人,说明法官们的电脑知识还是过于贫乏,也说明多掌握一些其他领域的知识是多么的重要——至少撒谎时很有用。

  既然前后两份裁定书出现的矛盾之处不是来自法官所说的电脑病毒,那就只能出自法官自己之手。那么问题就来了: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位法官在出具前一份裁定书时,不知道自己写下的是什么吗?当然知道。而且,即使前一份裁定书是由电脑病毒写出来的,在加盖法院公章并将其送达当事人之前,这位法官不可能对自己要盖章和送达的东西毫不知情。那么,在出具第二份裁定书时,这位法官不知道前一份已经生效了吗?当然知道,毕竟做了这么多年法官,如果说这样的常识也被电脑病毒搞得忘记了,恐怕电脑病毒都会跟他急!

  明知第一份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明知自己出具的第二份裁定书与第一份互相矛盾,却仍然坚持这么做;明知此事与电脑病毒无关,却仍然坚持将问题归咎于电脑病毒,这位法官“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着实惊人,也让公众见识了其对法律和公众的蔑视。

  其实,搞清楚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只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即,在两份裁定书相隔的20多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种可能是,第一份裁定书的结论确实是错误的,法官事后意识到了这一错误,于是以电脑中毒为由进行更改纠错;一种可能则是,另一方当事人在此期间对法官进行了贿赂或通过某种关系网络对这位法官施加了压力,而且贿赂的数额足够大或关系后台足够硬,导致法官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书进行了更改。只是,不管是哪种可能,当事法官都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需要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给当事人一个交待,给法律一个交待,也给公众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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