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反映在评选“深圳最美政法干警”活动中,深圳一所学校强制老师选择所属区里一位候选人,并与老师绩效考核挂钩。校方称活动是老师们“想投就投”,南山区政法委则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不会强制要求学校投票。(1月4日《北京青年报》)
评选“深圳最美政法干警”活动中,需要投票以论“英雄”,自然要拉票了,与之相关联的单位当然也不会放过,显然,许多教师与候选人未必“认识”,但只要“认识”学校校长就够了,校长要让老师投票,与绩效挂钩是最有效的方法,但老师的“权利”却被剥夺了,也就纸包不住火了。可事情一旦爆光,就以“自愿”为“挡箭牌”,想要挡住公众的嘴,这是极其可笑的。其实,背后的真相我们都清楚。
说实在话,我们中有多少人没有“被投票”,或为权力所命令,或为人情所牵连。当朋友向你请求为他的儿女投一票,你难道不投吗?至于与绩效工资挂钩,则是做得太过火了。而相关人员的否认则显得可笑,有图有真相,不是说不承认就没有这个事实了。
无论是强制投票,还是无奈投票,这样投票选出的“最美”,并不具有公平公正意义,哪个候选人能拉票、人脉广,票数就多,而一些候选人敢于出钱,也会有人帮助你刷票。
能够评得上“最美”,不管哪个行业都该是“最纯洁”的,但事实上,这样的美称早就玷污了。对于追查是否“强制投票”还是“自愿投票”,并没有多少区别,也没有多少意义,想必也不会有职能部门专门去查,往往是否认了之。需要拷问的是,以这种方式选出的“最美”往往不是最美,有时候,反而是最“丑”的。真正的“最美”应该是依靠工作业绩说话,不该以票数为标准,毕竟票数并不代表着“民意”,更多的是“假民意”、“伪民意”。
需要反思想的是,通过网络选票选“最美”或是其它什么荣誉,这种方式已经不科学了,而且漏洞极多,这种方式应该可以叫停了。现在的朋友圈已经变成“拉票圈”了,而且不胜其烦。曾有人列出国人“十大无聊事”,“投票”和“抢红包”名列前茅。有人分析原因:红包是联络情感最便捷的途径,而投票是投资最小见效最快的营销手段。
更该拷问的是,诸如“最美”的评选活动还有多少存在的必要?这种靠虚假投票选出来的“最美”是否真正最美?这样的活动还有多少公信力?强制投票和无奈投票均不会产生“最美”,“最美”是以工作业绩说话而非以“票数”为标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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