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川报评论 >> 正文
八旬老太碰瓷需查幕后真相
http://www.scol.com.cn(2016-12-29 10:49:12)  四川日报    编辑:侯雯雯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近日的《现代快报》报道,12月25日,靖江新桥加油站附近路口,一名八旬老太太“碰瓷”后索要200元钱,结果被行车记录仪拍下。新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查看行车记录仪中的视频,确定老太太的确是无理取闹。

  一名年届八旬的老太,身体再结实,恐怕也是老态龙钟,弱不禁风,即便是年轻人,故意与路上行驶的汽车碰瓷,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轻则重伤、重则丢命,何况还是“技术”不专业的老太。

  对于碰瓷党,公众的眼里向来是不容沙子的,一旦有人报案,被警方确认,就会受到治安处罚。如果不这样做,某些人就会以此为业,危害交通安全。现在行车记录仪将这名碰瓷的老太逮个正着,可谓有图有真相,出现这种情形理当从严处理,可鉴于碰瓷者是一名走路都打颤的老太,当事的司机原谅了她,警方自然也不会再行追究,这是人性化执法的需要,对此我们不表示异议。

  放过一名碰瓷的老太,或许没有人会责怪警方的宽容。但如此简单地处理案件,就有点不负责任了。换言之,对于八旬老太碰瓷,必须由表及里,追问两件事,其一,老太碰瓷究竟有没有受到别人的指使,如果有,就必须抓住主谋与真凶,决不能任其逍遥法外;其二,假若是老人自己故意所为,我以为其生存境况必定出了问题,有关方面有必要深入调查后作出妥善安置,为了200元而去碰瓷,这样的风险“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不把问题真实原因找到,老人还可能继续重操旧业,故伎重演。只有标本兼治地办案,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