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从2017年1月1日起,宁波市将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参保对象、人员分类、筹资模式、经办管理、医疗待遇等主要政策实现全市统一。这意味着,宁波324万城乡居民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看病就医享受的医保待遇将不再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12月29日《宁波晚报》)
对于熟悉医疗保险制度的人来说,都知道目前医疗保险分为好多层次。有资金补助的不同,有参保人群的不同,有补偿方式的不同。而参保人群的不同,则有了不同的医疗保险。比如,就有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干部医疗保险等等不同之处。不同的不仅是一本医疗保险的本本,而是其中的政策不同。
单就“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医保来看,是存在很多差距的。看病的医院不同,缴纳的资金不同,报销的比例不同。比如,同样去看病,“农村人”的报销比例就不如“城里人”的高。看病的时候,“农村人”必须先从乡镇卫生院开始,乡镇卫生院看不了才能到县里的医院。而“城里人”的起点就是县里的医院,这不仅是医院的不同,而是医疗档次的不同。
这种医保制度的推行,在起初的时候也还是需要的。毕竟“农村人”和“城里人”当时是不同的。而如今看来就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了。一方面,城乡户口的藩篱已经拆除了,户口不再分“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了。既然户口性质都一样了,医保也应该一样。一方面,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对于医保的管理来说,也是十分麻烦的,需要有两套人马进行管理。再一方面,让“农村人”有了被歧视的感觉,总是感到会低人一等,就连看病也要分为“城里人”和“农村人”。
宁波市在医保方面,不再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是一种积极作为。这是公平的需要,毕竟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谁也不是三等公民。这还不仅是公平的需要,从实际来看,“农村人”与“城里人”的经济能力相比,还是处于弱势的,这就更加增添了看病的负担。在农村因病致贫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让很多“农村人”生活中苦闷之中,不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也能纾解“农村人”看病的伤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宁波市医保不再区分“城里人”和“农村人”体现的是制度的温情。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在一个文明化的社会里,人不应该再因为制度而出现三六九等了。
不过,医保的“城里人”的“农村人”之分还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不应该只是宁波市的好政策,理应在全国推广。医保不分“城里人”和“农村人”这就对了,不过这也还只是公平的起点,还有很多政策也需要放弃对“城里人”和“农村人”寒冷歧视。(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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