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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血头”别忘了如何补充“血源”
http://www.scol.com.cn(2016-12-20 7:33: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国《献血法》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血头”组织卖血者假扮患者家属,低价采血再高价卖出,从中获取不义之财,让“互助献血”变成了有偿交易。记者以卖血者的名义,拨打了其中一个电话。血头说:“你直接过来吧,我这每天二三十张单子,我不可能坑你,坑你我就没法干了。咱是救人。如果说世界上没有互助献血,得了血液病的患者会死的早一些。全血650,血小板是600块。”(12月19日央广网)

  “血头”拉人卖血,这些“血头”分工明确,有的专门负责在输血科窗口,帮助卖血者填写互助献血申请书,有的在医院负责联系急需血液的患者家属,有的负责联系卖血的“血源”,谈好价钱后,联系相同血型的人前来献血。抽血后,“血头”就能从患者家属处得到好处费,而真正献血的人只能拿到几百块的补偿而已。有的献血者在尝到一点甜头后,就发展“下线”,自己摇身一变成为“血头”。这看起来的确是血头在非法买卖血液,但是,如果血源充足,这个利益链就不会存在了。

  都知道非法买卖血液违法,那么打击“血头”如何?其实,“血头”只是一个环节。一边是需要血液的病人,一边是非法卖血。更值得注意的是,献血都是由“血头”代办,这就是由缺血形成的“互助献血”带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然而,由“血头”代办,就变成了有机可乘。根据规定,应由医生审核互助献血成员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医疗机构甚至血站都没有能力去审核献血者与用血者两者之间的关系。

  而报道中,该医院输血科并没有任何核查,听起来好像还与血头认识;血头与这家医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血头在申请书上代写血液需求病人的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而卖血者只需要签上自己的姓名以及电话号码即可。于是,输血科窗口上张贴着“亲友互助献血注意事项”中“血液中心一旦发现有血液买卖现象,将立即停止该患者采供血”,就成了笑话。那张挂在医院醒目位置的“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血液”的标语,也显得多么具有讽刺性。

  为了用血,病人家属、血头、医院、血液中心等都牵扯其中。医院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利益链上的一环,都不好说。非法买卖血液,除了“血头”无视法律,更有医院“内鬼”的里应外合。因此,事情再简单不过,就是有人利用血源不足,冒充亲属鲜血,“血头”成为中介,而医院又无法分辨真伪(分辨了又怎样?),于是,一条血液买卖的利益链就形成了。非法买卖血液已不是秘密,有关部门一直在打击,但难度很大,主要是取证难。

  所以,想要杜绝血液买卖,就要保证血源充足。除了号召更多的人无偿献血,也可通过整合相关用血信息,在一定区域内把血源调配得更加合理来解决。如今大数据这么便利,建立血液信息大数据平台应该不是难事。“血荒”目前是常态,因无血源而死亡的病人很多。我国目前的献血率不足百分之一,据称,如果全国献血率达到1%,基本上能满足当地人用血。“血荒”的直接原因是献血人数减少,不少民众对现行采供血制度有着深深的困惑:一边是无偿供血,一边是患者有偿使用,自己无偿捐献的血液难道被他人拿去牟利了?由此,尽一切努力保持血源充足,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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