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3日在其官网更新了最新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全国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北京,达21元。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016年1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按理说,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水平及人均工资应该相应增长;以此类推,最低工资标准作与之相适应的调整,也在情理之中。可从最新公布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看,还有近半数的省份仍沿用去年的标准;而城镇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金时,所参照的平均工资却是逐年在递增,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即便国家每年都公布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谁能说得清楚,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得到了有效落实。
我们知道,国家公布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仅仅具有指导意义,并无强制性的法律效力。能够真正执行这个标准的,除了国有企业外,可能也就是规模较大或效益较好的企业而已。而对于很多私营企业的职工来说,这个最低工资标准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起来很美;因为,这个无强制法律效力的标准,私营企业主并不会真正执行,或者说他们会用其它“招数”加以化解。
对工业企业或较大规模经济体,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及各地的工会组织,也许还能通过检查督促甚至变相处罚的方式,来强化其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红线。但是,对于大量的城市小规模经济体,尤其是传统第三产业中的一些行业,即使有心督促,可能也是“狗咬乌龟——无从下口”。
在很多的传统服务行业,假如你按他们的招聘公告或者工人口中所了解到的工资数额来看,基本都超过了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可要是把月工作天数、日工作时数等因素综合起来分析,或者是将其反推回去,其结果恐怕会吓人一跳。其实,这个结果才是最真实的,也是很多人对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感冒”的原因所在。
所以,在笔者看来,目前国家每年公布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仅仅算是有个标准而已,即便数字还挺好看,可也基本处于“有价无市”的状况。惹想改变这一现状,除非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强制性约束机制,严厉处置违规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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