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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公正一项业务而已
http://www.scol.com.cn(2016-12-1 8:31: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韩玉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与他人玩暧昧,为了未出生的孩子,妻子选择了原谅。但为了防止丈夫再做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两人在公证处签署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妻子觉得这是给自己的婚姻加了一份“保险”。今年9月,连云港市公证处在全省首开夫妻忠诚协议公证。工作人员表示,这项新业务是经过充分论证后推出的,符合法律规定,顺应市民需求。不少人前来咨询,目前也有几对夫妻成功办理公证。(11月30日现代快报)

  一纸夫妻忠诚协议在手,如果一方违反协议,一旦走到离婚的地步,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确实可以减少双方的扯皮,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如果说夫妻忠诚协议,通过具体的财产分割约定,能够“给感情做个保险”,几乎是痴人说梦。笔者认为,夫妻忠诚协议公正,就像“熊孩子险”一样,充其量只是一项业务,并不能保证熊孩子不惹麻烦,或者少惹麻烦,弄不好甚至相反还会给熊孩子惹事生非“壮胆”。

  众所周知,男女之间一旦步入婚姻的殿堂,不仅证明已经是合法夫妻,更意味着一种约束,一种承诺,一种义务。所谓同舟共济不仅仅在经济上共渡难关,还有相濡以沫在感情上相互砥砺,相互谅解,达成共识。如果一方手里紧紧捏着一纸夫妻忠诚协议公证做要挟,而不注重感情的培养,这样的夫妻早早晚晚会走上离婚的道路,一旦协议成为了婚姻破裂的“紧箍咒”,一旦财产变成了“要挟”的砝码,将继续不下去的婚姻死死的捆绑在“协议”里,夫妻双形同路人,反而是对婚姻最大的亵渎。

  如果说夫妻忠诚协议是维系婚姻的一把锁,笔者认为,这把锁就像我们守望大门的锁一样,只能挡住好人,而挡不住坏人,只能维系感情还没有破裂的婚姻,不能挽救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更何况夫妻忠诚协议只能是自愿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愿意签订忠诚协议,又如何为婚姻做保险?更何况协议已经为离婚做好了充足的条件,一点离婚“问心无愧”?

  再者,所谓的夫妻不忠需要以事实说话,男女之间聊天打情骂俏玩暧昧,并不代表不忠,一旦夫妻之间疑神疑鬼,就咬定对方不忠更是一件扯皮的事;或集中精力捉奸,不仅不能够给婚姻上保险,反而不利于家庭和睦,甚至会加快了婚姻的破裂,怎么能说夫妻忠诚协议是给婚姻上保险呢?

  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夫妻忠诚协议公正,就像“熊孩子险”一样,充其量只是一项业务而已,相当于代人诉控,并不能保证婚姻的完美。维持美好的婚姻,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感情,所谓夫妻恩爱苦也甜是也。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了你恩我爱,没有了共同的目标,只有财产,这样的婚姻一定是痛苦的,一定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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