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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责任状要把求实效放在第一位
http://www.scol.com.cn(2016-12-30 8:06: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范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湖南部分地区,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会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12月29日澎湃新闻网)

  签责任状,是落实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本身没有错。问题是如何运用好这一手段。

  签责任状,当然离不开责任。并非所有的责任都具有传输性,都可以层层分解。比如,一个乡镇既没有交警队,也没有交管站,如果县里把“村民超载或三轮车载人”的问题也落实给乡镇抓,显然给乡镇出了难题。因为乡镇机关没有交通执法权,所以,这个责任就不能让乡镇“捏住鼻子喝水”,即使签了,也难以落实;如果落实了,也是越权落实,是一种不合法的执法。

  每到岁末年初,各地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又要部署来年的工作。凡是进入签责任状“盘子”的工作,都应该是重点工作,要经过认真疏理、筛选,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不要把可签可不签的工作一股脑儿地放进“盘子”里,尽量做到少而精,以增强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要摈弃不切实际的层层加码,年年加码的粗放工作模式,防止基层出现“债多不愁,瘙多不痒”的消极应付现象,向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要效率、要效益。

  在签定责任状的环节上,一定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要厘清各项工作的权责关系,分清条块管理的边界,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对应。绝不能打着签责任状的旗号,把原本属于本级的责任转移给下级。签责任状,不在多少,要把求实效放在第一位。基层干部没有三头六臂,在部署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以便让他们集中精力,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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