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组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园艺村的“活人墓”照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照片显示“活人墓”不仅有“八仙”石头雕像,还有石象、石马、石龙、石华表。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墓园坐北朝南,占地近一亩,已经修好近3年,主人是园艺村村民李福坤,健在人世,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湘潭市人大代表。(12月24日《新京报》)
湘乡市宣传部门负责人称,市里会议决定,将由副市长带队,监督李福坤对其所建墓地上所有设施进行拆除。人大代表“自掘坟墓”的闹剧看似已经“圆满”结束,然而仍有一些疑问需要作出回答。
违法建成三年之久,为何今年11月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首先,按照程序上说,村里建设用地都需要经过村里审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比如李福坤要把原有的耕地建设成墓园,还需要报政府审批,然而在建设前他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流程,依然顺利建成。其次,按照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可见,私建墓园本身也涉嫌非法用地,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多违法的地方,涉及国土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为何三年都没有人管一管?
李福坤背后有没有“保护伞”?据报道,在12月22日前,对人大代表李福坤兴建的“活人墓”,当地村民曾实名举报,但在民政和国土部门的人来之前,李福坤就雇人拖黄泥将有自己名字的墓碑掩盖,并在墓地里安装健身器材,还挂上“健身乐园”的字样。“活人墓”就这样“秒变”“健身乐园”。是谁在给李福坤通风报信?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捂一捂”,幸运的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就看透了这种想要“瞒天过海”小心思。
这样的人大代表“代表”了谁?虽然国家目前的殡葬政策还是以倡导为主,但在不少农村,土葬墓葬的观念还很难改变。而人大代表是通过人民选举产生的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角色,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应该更加自律,给群众做好榜样。建“活人墓”与国家倡导的精神风尚不符。岂能作为人民的代表?
要让人大代表修建“活人墓”这类“闹剧”不再上演,一方面民政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将法律法规贯彻到底,面对违法违规情况,莫再睁只眼闭只眼,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思想教育,认清自己的身份,认真履职。唯有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的制度,这样超规格、超豪华、超浪费的坟墓才会彻底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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