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凌晨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爆炸事故现场获悉,3日发生的爆炸事故已造成32人遇难,多人受伤。(12月5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我国煤矿事故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高发状态,我们日常生活用煤都被称为是“带血的煤炭”。不过,在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之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煤矿事故事件终于有所减少降低。但是,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煤矿事故很明显呈现出一种回升、反复态势,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11月22日23时10分左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北槽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1月2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事故,造成21名被困矿工死亡,1名被困矿工下落不明。
不管是前些年频频发生的煤矿事故,还是近期出现的矿难回升现象,虽然每一起矿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所不同,但归根结底都是监管不力的必然结果,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如果监管部门时刻都按程序、下决心、动真格严查、严管煤矿,就能及时查出并查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就可以有效避免矿难的发生。
当然,近期出现的矿难回升现象,应当说这与近半年来煤炭价格回涨有很大关系,可以说矿难是与煤炭同步回升。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在去产能政策显效、气温偏高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造成国内煤炭市场出现供需不匹配的短期结构性矛盾,直接导致煤炭价格一改连续几年“跌跌不休”的态势,持续上涨。煤价上涨对于扭转煤炭行业整体亏损,实现煤企脱困具有决定性意义。这就诱导持续亏损的煤矿为了扭亏为盈,利用煤炭价格上涨的机会,加快马力扩大生产,忽略了安全生产要求,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才酿成近期矿难频频发生。
因为对于煤矿经营者来说,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质性追求和属性,漠视生命是煤矿经营者一贯的态度。可以说,煤矿作为企业的趋利性很容易诱导他们冒险生产,特别是连续亏损这么长时间之后,急需要通过扩大生产、加快生产来回收成本,甚至是发放矿工工资,这是煤炭行业不可改变的状况。
在这样一个现实形势之下,要严防矿难与煤价同步回升,遏制矿难回升势头,最根本的是安检、公安等监管部门要时刻加强监管力度,堵住监管漏洞,狠抓监管质量,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这是杜绝矿难发生的最重要的安全防线。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煤矿经营者,都绝对不能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发生矿难了就忽视了对煤矿的监管。相反,监管不力或者监管松懈,实质上就是在纵容矿难的发生,是对广大矿工生命的漠视和对矿工背后家庭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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