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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装配应与民众安全感成正比
http://www.scol.com.cn(2016-12-5 8:06: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公安部网站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稿共109条,比老版的52条增加了57条内容(据12月4日《新京报》)。

  与老板《警察法》相比,新法征求意见稿不只是在内容条款上增加了一倍多,在安全保障,使用武器规范和“扩权”以及荣誉待遇等方面,也比老法丰富完善了许多。比如增加了“袭警的处理”,暴力袭警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遇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实行网络管制;一线基层民警从警2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等。此外,修订草案稿还拟将每年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对这部法律进行修订,体现了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落实,有利于提升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也有利于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对警察履行职务和使用武器以及荣誉待遇等方面进行规范与管理,更标志着我国在依法治警方面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没有人民警察的坚守,群众就没有幸福安康的工作生活环境,没有依法对人民警察的规范管理,法律也就难以完全释放公平正义,这就意味着,警察的装备水平,履职规范以及所享受的荣誉待遇等等,都应当与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成正比,否者,不只是失去了装配的实际意义,很可能还会因骄纵而适得其反。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警察不仅担负着维护社会安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圣神职责,被誉为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更涌现出一大批被群众讴歌和敬仰的“英雄警察”。在警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方面,无论是制服警衔、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化、规范化水平和武器装备使用等等都已经步入国际先进行列,用“我们有一支强大的人民警察队伍”来形容,丝毫都不显得夸张。

  但反而观之,在警械武器装备不断升级,警察履职权限不断扩大的同时,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却是在不断的降低,尤其是从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包括吸毒贩毒、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在内,几乎所有犯罪均呈现扩大甚至蔓延之势,各种危害社会的治安案件更让人民群众“寝食难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绝,女孩不敢走夜路,幼儿不敢单独上学,防盗门窗成了家庭装修的“标配”,各种电信诈骗更是让人防不慎防。尽管谁也不否认这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烦恼,但装备精良与实际履职能力、水平、主动性相脱节和由此给群众所带来安全感倒退的巨大反差却是不争的事实。坊间不少人在看到街头全副武装警察在巡逻时,充满的不是自豪反而是调侃:除了会抓嫖娼卖淫就是提醒公众防盗防骗。尽管这话确实有些偏激,但警察装备的不断升级和社会公众安全感的不成正比却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细数这些年来发生在警察队伍中的违法违规甚至滥权犯罪,更让人有些欲罢不能,相比起立法保障警察的各项权利,反不如从法律角度来敦促警察主动履职、主动担当、主动与“人民”打成一片更有积极意义。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新法(修订草案稿)中,增加了对“袭警的处理”,尽管这项条款也是与国际接轨,但就现实的国情来说,这项条款很可能会沦为某些警察滥用执法权的“挡箭牌”,在一个连买把菜刀都需要实名登记的社会里,面对全副武装的警察,普通群众赤手空拳会去袭警?又能“袭”出何种严重后果?而新法不仅将“袭警”列入严惩对象,更保留老法中警察可以对袭警行为“开枪”的条款。这无疑是在法律上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另外,按照新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二十五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二十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这项规定不仅明显与法定退休年龄相矛盾,更有悖即将全面推动实行的“延退”精神。比如,一位从20岁开始警察生涯,如果在基层从警25年,届时也只有45岁,无论男女都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即可以通过申请正常退休,那对于广大工作在企业繁重生产第一线的员工还有何公平可言?现实社会已经呈现大面积的职业不公平,立法需要强调的是推动公平、公正而不知“制造不公”。

  在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感有明显提升乃至打心里满意的前提下,立法赋予警察怎样的职责权限和荣誉待遇,装备如何先进精良,人民群众不仅都会大力支持,更会为此产生由衷的自豪,而从现实警察的装备和能力水平等各方面来看,不仅足以满足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需求,现实相对稳定丰厚的待遇更让警察成为眼下最热门的职业之一,社会需要为民带来安全感的职业警察,而不是炙手可热的警察职业,人们需要从全副武装的警察身上体验社会的夜不闭户,而不需要隔着防盗窗看着警察装腔作势的“威武身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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