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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开“套牌车”执行公务您见过吗?
http://www.scol.com.cn(2016-12-2 8:29: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28日,甘肃平凉市警察驾驶一套牌车辆在宝鸡被当地交警查扣,涉嫌违法行为不但没有引起当事公安人员的反省,反而带领多名民警,大闹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宝高交中队,严重影响了交警部门的办公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12月1日《三秦都市报》)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很清楚:甘肃平凉警察开套牌车在陕西宝鸡被当地交警查扣。平凉公安局崆峒分局民警孙某带领4名民警来到宝鸡西宝高交中队,大闹其办公区,并对前来采访的记者狂言“如果敢曝光,就会有人报复记者”。更令人不解的是,平凉警察称开套牌车是办案需要。“犯罪嫌疑人现在非常狡猾,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使用套牌车。”

  首先,甘肃平凉警察开的套牌车牌,属于陕西宝鸡当地的车牌,哪怕是异地办案,也要与当地警方提前沟通,不但能方便办案,还能得到当地警方的支援。而擅自使用冒牌车,就属于违法行为,哪怕是借口办案。就是退一万步讲,办案,也绝不能成为开套牌车的借口。身为警察执法犯法,无论怎么辩解都不符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甘肃平凉警察开套牌车,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办案”,也该向当地警方说明是办的什么案子。开套牌车被查,一切都已真相大白的情况下,就该说清楚到底是办案需要,还是平时就有这辆套牌车。是临时的套牌,还是一直就是套牌,平凉警方都没有说清楚。就是真的在“办案”,说清楚了,但违法套牌了,被罚被处理,无论是陕西宝鸡警方,还是公众,都会给予一定理解(但也要被处罚,毕竟违法了)。可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真是在办案,那么为什么不说清楚,反而对宝鸡警方不满大闹人家交警队呢?

  再次,既然是执法办案,那么,在记者前去采访的时候,为什么平凉崆峒分局的朱局长在承认了“驾驶套牌车辆的做法的确不对,我为此也给当地交警发了短信,希望能放一马”后,还威胁记者“你想干什么”,并扬言,如果敢曝光,就会有人报复记者?如果不心虚,为什么害怕记者的正常采访呢?这种“报复记者”的口吻,哪像一个公安局长说的话?倒像是出自于地痞、流氓、土匪、犯罪分子之口!

  警察开套牌车在执法?输入“警察开套牌车”上网一搜便可获知,没有什么警察开套牌车是为了执法方便,有的倒是“警察都开套牌车”、“警察开套牌车嚣张”、“警察开套牌车被停职”、“警察开套牌车还违停”之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见,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然而此次事件中,平凉警方却开着套牌车去执法,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还是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名交警说得好,如果不是西宝高交中队保持了克制与冷静,很有可能发生冲突事件。要是有一方不能保持清醒、克制,真的动起手来,那就是两个省的警察打起来了,后果多严重不言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相应权力均为法律法规授予,都有明确的范围和限制,其本身并不享有任何法外特权。正人先正己,执法先要守法,不能只对别人执法而自己却肆意违法。由此,对人们普遍反感的特权人、特权车随意违法和扰乱交通秩序的现象,必须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一视同仁,决不姑息。而对甘肃平凉警察的非法套牌、无理取闹、威胁恐吓的行为,就更需严查和严惩。(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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